索引号 58735799-9/20240126-00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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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一、依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切实解决全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51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围绕构建“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方向通过“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构建工程保障网、数字信息网、管理服务网,建立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平台,打造城乡供水“三网一平台”。

2024131日,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可研报告编制;2024331日,完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2024831日,完成实施第一批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20241231日,完成项目招标并开工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区农村供水“一张网”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实施新建水厂工程。采取“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方式,针对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通过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最大限度提高水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新建水厂工程项5件,服务人口3.67万人。

2.实施水源保障工程对现状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区域,统筹考虑水资源科学配置,强化水资源调配能力,通过建设引调水工程补水工程,实现域内水源互联互通、水资源统一联合调度,有效解决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确保城乡供水水源水量稳定、水质可靠。实施调水、补水工程项目4,服务人口6.67万人。

3.实施改扩建提升工程。对现状水源稳定但供水规模较小、水处理工艺落后的水厂,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标准,开展改扩建及升级改造,全面提高供水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配、工艺先进、管理科学的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实施农村供水改扩建提升工程32,服务人口10.93万人。

4.实施管网延伸工程现状水源稳定管网破旧老化的供水工程,实施管网更新改造,解决好因管网破旧老化造成渗漏导致供水水量不足、水质差等问题;现状水源稳定、水厂供水有富余的供水工程,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周边人口,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实施管网延伸工程3,服务人口1.04万人

5.实施数字化智慧化工程实施数字化工程1项,按照统一建设、分级应用原则,依托省级水利数字孪生平台构建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同步建立、乡、村智慧化应用系统,构建“水源—水厂(调度中心)—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强化主体责任。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组织实施。

2.落实部门职责。水务局牵头组织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指导编制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展改革局配合区水务局做好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及时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推进水价改革。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发展改革水务局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区林草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申报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涉及环评的手续审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手续,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并指导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区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投资主体开展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3.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水价和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水源工程有偿供水,将项目投融资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统筹配置水源逐步取缔非法取水设施,实现供水主体统一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实现水费收缴全覆盖。将水价补贴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补贴资金统筹使用上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解决的基础上,坚持“以水养水”的方式解决供水运行成本。

4.统筹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投资主体在全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根据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原则,积极争取省10%资本金,投资主体通过自有资金筹集项目总投资6%的资本金隆阳区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的资本金。

三、出台意义

《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是解决城乡供水保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推进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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