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40428-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行动计划有关内容,现就《保山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等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
当前,保山市正处于全力推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同时也是全市“三年大攻坚”承上启下、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期。面对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艰巨任务,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全市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关乎着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近年来保山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消防工作还存在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不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短板。特别是全国接连发生了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方城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高层住宅“2·23”重大火灾事故等,均对提升全市消防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编制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构建闭合的消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全面健全完善的消防治理安全治理制度,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消防综合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社会主动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工作新格局,切实服务省委、市委实现“3815”发展战略目标和大力发展“三大经济”,纵深推进系列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三3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介绍《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这三项指标与保山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有助于持续保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共分为5类16项任务。第1类是加强消防安全领导,明确了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编制实施消防工作规划2项任务,从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责任、考核“三个体系”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上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第2类是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明确了完善消防安全法治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科技和人才培育力度3项任务,切实为消防安全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条件。第3类是增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质效,明确了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三大经济”消防安全监管服务、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4项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任务和隐患整治重点。第4类是提升消防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明确了创新消防安全社会协同共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项任务,切实激发社会和公众协同参与消防治理,有效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第5类是加强救援能力专业化建设,明确了加快消防救援站建设、提升加快消防救援装备配备、统筹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优化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提升专业救援处置能力4项任务,切实为全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督导考核3项内容,有效为《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名词解释
(一)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指因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违反安全规定和违反电器安装规定5项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比率。
(二)“三大经济”。指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口岸经济。
(三)“四名一文一传”。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
(四)“九小场所”。指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五)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指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六)人员密集场所。指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七)消防安全“明白人”。指单位中掌握消防安全情况、懂消防安全管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处置程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