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1-0304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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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保山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000.00元,同比增长22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主要是本年未安排出国境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 .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0元,同比下降3.23%。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增加原因为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未细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2020年年初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00元。
四、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
01.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02.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
附件: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2.保山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