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专项规划的引导、衔接、协调作用,根据《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21]51号)要求,结合实际,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多轮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意见,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于2022年2月21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1.《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文本
2.《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图纸
3.《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说明书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