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7-2/20240531-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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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报告(2023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人民政府对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4月,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召开全市评价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有序推进自评工作。2024年5月,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成员单位紧扣评价要点、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市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教育述职评议和市、县、乡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全市200所独立法人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已完成198所,“清廉学校”11个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创建13个基层党建示范点、5所“云岭先锋 育人红烛”示范校。

2.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保山市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协调育人中心,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暨开学第一课”思政教育品牌,打造精品思政课程100节、学科德育特色课堂100堂和10个“行走的思政课堂”,构建“学科聚焦+学段聚焦+学段衔接+同向同行”课程思政模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构建“五环育人”大思政工作格局。

3.强化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将意识形态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30次,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2期、理论宣讲比赛1场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专题会议2次、专项排查3次,及时处理网络热点事项7件。

4.持续推进“五育”并举。严格落实《保山市基础教育“五育”并举综合改革行动方案(2024—2028年)》、《保山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规范课程专项行动方案》,强化“双减”“五项管理”,实施课后服务“5+2”模式,作业、睡眠时间控制达标率、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均为100%。强化“备、讲、批、辅、考”全链条管理,落实学校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体教融合,向省级输送优秀运动员19名,举办体育赛事260余场次;完善市、县、校三级展演体系,丰富系列艺术实践活动;打造了3个云南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8所云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示范校,培育市、县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62个。

5.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2023年,保山市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试点,创建省级示范学校17所,8人分别获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一、二、三等奖,举办2024年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讲员大赛暨说课比赛,聘任宣讲员3人,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边境行”专项行动。

(二)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政策

6.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主要领导常态化深入学校调研、座谈,并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教育工作。县级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次,组织召开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昌宁现场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有效推进。成立“云南省教育基金会保山善洲分会”,全市教育捐资8349万元,市、县、乡领导干部专题调研、督导教育工作1800余次,解决问题710个。

7.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上好学。出台保山市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十项措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依托隆阳区汉营中学建成九年制全寄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性学校1所;建立和落实“校内代理家长制”,建成“61520”视频通话系统试点学校8所、其他视频通话功能学校82所;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对60余名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测评培训,联合云南省健康与发展研究会入校开展青春期性健康、心理健康教育巡讲,2400余名师生受益;建成保山市“心语保航”心理服务平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网络咨询,为学生、家长和教师提供就近可及的心理资源支持。

8.加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设立保山教育研究院开放教育中心,配备2位国家级测试员,11位省级测试员,2023年完成普通话培训80余场次,测试人数13319人,测评合格率达98.45%,新建标准化30机位测试机房,启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6.1系统;课题《推进边疆(边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区教育,讲好“中国故事”》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立项,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城市社区学习中心(CLC)项目实验点授牌,是全国18家单位之一,西南地区首家。

9.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2023年,通过控辍保学、学生资助、行业帮扶和组团式帮扶等方式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重点学校26所219个班,下达各级各类资助资金5.23亿元,惠及45.99万人次,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2.85万人2.805亿元;深入开展“金秋消费帮扶行动”,推进“组团式”帮扶和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工作,服务和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0.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发展。推进“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市级无偿划拨148.74亩土地支持保山中心城区教育振兴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600个,腾冲市“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有效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逐年提升;全面启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率达100%;保山市第十一中学办学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条件、程序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11.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保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通过撤销、合并调整、改扩建等方式调整撤并小学58所、农村高中10所,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控辍保学制度,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实现县、乡、村、组一体联动,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印发保山市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交办问题6个,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效不断显现。

12.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和多样化发展。全面落实保山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坚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整合资源,实施“一县一案”,优化高中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办好县域优质高中,调整办学模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内涵发展,2所高中学校开办音体美特色班,满足不同特长学生入学需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到校。

13.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保山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保山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机电、智能制造、数控、大健康等新兴产业专业,打造了中餐烹饪、宝玉石加工与检测、作物生产技术等3个省级优质专业,成立保山产业园区和保山中医药等2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云南珠宝翡翠、云南咖啡、滇西石斛、全国运动康养、滇西中医药、滇西现代农业等7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5所职业学校加盟“京津冀汽车产业园”产教联合体,保山职业学院招生办学,腾冲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普职融合综合高中班招生,市关爱学校、腾冲市和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附设职业高中班招生。

14.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坚决落实党对高校发展的全面领导,把牢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市委、市政府将保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列入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为保山学院提供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平台支持,2023年度共支持项目研究经费37.9万元。2022—2023年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400万元,用于保山职业学院购置实训设备和实训场地改造提升,2023年正式招生办学。2023年,协调解决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土地、房产产权问题,统筹100个人员编制,逐年解决学院人员编制不足问题。

15.规范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智源小学转公,不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市67个民办学校和115个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年检工作。充实“双减”工作专班,开展保山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等专项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行及管理。

16.加强国防教育、继续教育和对外交流。深入开展“六个一”国防教育系列活动和“学英模、爱英模”实践活动,保山市田家炳中学等7所学校被认定为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市8526名校长教师参加“国培计划”,130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251名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召开“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视频会议,保山技师学院与老挝维萨丰职业技术学校完成对接,老方学校管理人员到保访问,签订了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

(四)统筹推进重大教育改革

17.健全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2021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19次,重点研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人才引进、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质量提升等34个重要议题,统筹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推动“双创”工作,积极推动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18.深入实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出台《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山市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补充方案》,构建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目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所、小学143所、中学26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新增公办学位29391个,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实现高中集中到城区办学,组建保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等10个教育集团,创建18所艺体特色学校,施甸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实现整体搬迁;实施“引凤”“归雁”“团圆”等招才引智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3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74%,高考一、二本上线率较2022年分别提升4.21、2.59个百分点。

(五)加强教育保障

19.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2023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624762万元,较2022年增5.1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5871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99%;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6604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6.66%;2023年度实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480902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度468597万元增加12305万元,增长2.63%;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1572.48元,较上年度11175.24元增加397.24元,增长3.55%。实施中小学项目50个,面积15.74万平方米,安排项目资金20054.7万元,支持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营养改善计划审计发现问题11个,整改完成10个,1个问题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20.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第一标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11场,主题学习教育300余场次,组织典型榜样学习、教师“亮灯”活动,评选20名市级师德标兵;持续推进“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1300多人,评审认定职级校长1803人;开展新任教师培训1轮(2期),新课标骨干培训班1期,年轻干部能力提升班1期,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训班1期。持续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21.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出台保山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程等“一规程一规则两制度”,配备专职督学4名,聘任市级督学85名,督导评估专家80名。2023年开展驻校蹲点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14次,形成教育督导报告14个,印发教育督导通报3期;评估认定“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14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4所。

22.全面推进教育科研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成立保山教育研究院和县级教育教师发展中心,配备专兼职教研员1894名,建立“1+7+N”教育科研管理模式和教研员联系学校“1211”机制,10多批次教研员赴北京、上海等地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同时邀请省内外教育专家莅保开展培训交流,全年投入教育科研及师资培训经费近6000万元。全市中小学校100%接入云南教育专网,班级教学多媒体配备率达到92.6%,保山智慧教育云平台(高黎贡云)等应用形成初步方案和建设清单,110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举办保山市首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2023年,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14个,发表论文23篇,开展讲座171场次,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19次。

(六)规范办学行为

23.不断加强学校、教师和学生管理。全面落实保山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保山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推进中小学“一评三进三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2023年开展教学常规管理专题调研18次,调研学校388所,发现问题45个,已整改31个,2022—2023学年共考核22469名教师,其中优秀6467人,占比28.78%;良好9701人,占比43.18%;合格6043人,占比26.89%。

24.持续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构建预防为主、协同治理的安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2023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市城镇中小学校园“三防”建设“4个100%”持续巩固,“平安校园”达标率85.84%,涉校涉生安全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2.3%,每十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落实立德树人,打造“五环思政”育人模式。积极探索,推动“课程思政”、“实践思政”、“活动思政”一体化发展,联合宣传部门,广泛调动学校师生、家长等力量,共同举办“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3期,开启“保山版”的开学第一课;举办首届毕业生才艺大赛、首届“青春向党强国有我”毕业季文艺晚会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向上向善;举办教师节庆祝活动,表扬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持续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二)实施“四个行动”,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一是深化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改革行动,充分调动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二是通过“1+X”组建模式实施集团化办学,实施办学管理创新行动,组建10个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三是加强教研体系和教研队伍建设,实施教育科研支撑引领行动,从“点”上建立“1211”机制,从“线”上分学科构建“1+7+N”模式,建立市、县、校“一张网”教育科研体系,成功申报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国家级实验区,协助承办云南省2023年教育科研工作培训会;四是实施教师队伍提质培优行动,组建省、市级“三名”工作室53个,评选认定市级名校长50名、名班主任95名、学科带头人98名、骨干教师425名。

(三)关注心理健康,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出台保山市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十项措施,健全市级心理健康测评和抽样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全覆盖,培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依托隆阳区汉营中学建成1所九年制全寄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性学校,建成8所“61520”视频通话系统试点学校、82所其他视频通话功能学校,建成保山市“心语保航”心理服务平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网络咨询,为学生、家长和教师提供就近可及的心理资源支持。

(四)健全“71015”机制,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防控。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及乡镇中心学校书记、校长每个月至少分别安排7天、10天、15天时间检查(调研)校园安全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对各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市中小学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校园封闭管理率、“护学岗”设置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达标率达到“4个100%”,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100%全覆盖,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覆盖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8.9%。2023年,保山市涉校涉生安全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2.3%。

(五)深化体教融合,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保山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2024—2026年)》等系列文件,落实市、县、校三级青少年联赛制度,推进好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建好市级训练营,实施“体育浸润计划”。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荣获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保山成为云南省第二届冬季运动会举办地;向国家少年竞走队、国家青年竞走队输送7名保山籍运动员。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1.教师编制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编制总量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特别是乡村学校音、体、美、信息及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任教师及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紧缺。

2.教育专项经费调度保障困难。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教育专项经费延迟拨付的情况,学校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3.教育信息化水平不均衡。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水平较低,县(市、区)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优化编制管理和教师配备。严格按照各县(市、区)人口增减情况核定编制,保障编制总量,落实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大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力度,合理调配师资,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配足幼儿园紧缺教职工。

2.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加快智慧教育建设步伐。编制《保山市智慧教育建设行动计划》,提升教育专网、“1+N”远程视频互动课堂、教学互动多媒体等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和运维等经费纳入预算,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建设、学校持续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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