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2-092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401000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学校教育校办学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担全市听障和智障两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2.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4.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全市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5.为全市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7.协助市残联做好全市0~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8.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特殊教育学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校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目标,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辛勤的努力,真诚的爱心,无私的奉献,培育着每一个残障学生,使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残障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而不懈努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学校以班子建设为先导,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修养和管理能力。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党的第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杨军书记在全市教育发展大会上讲话精神等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形势、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既重视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也重视学习领会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既重视学习现代管理和领导科学的前沿理论,也注重学习特殊教育领域的最新成果,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二是突出党性锻炼。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锤炼坚强的意志品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把宗旨教育作为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把组织生活作为党性锻炼的重要过程,促进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2.安全管理压实责任。
抓好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维稳工作。一是配齐、配好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实施带班领导、责任领导、值周教师共同值班制度,在管理日常事务的同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处理工作。二是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每周班队会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技能。三是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021年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和反恐防暴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四是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经常性向全校师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同时,严格落实“守好门”“管好人”“消好毒”“通好风”“勤洗手”“补物资”“防漏洞”“重细节”,做到外防输入,内防输出。
3.教学管理有条不紊。
抓好常规管理,扎实推进教育教学工作。一是招生工作早谋划。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关爱学校二0二一年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多次和各县区残联联系,借助社区力量加大对招生工作的宣传。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新生32人,职高班招收新生20人。二是以赛促学强素质。学校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2021年组织学生参与作文竞赛1次、心算口算竞赛1次、职业技能大赛1次,生活技能大赛1次,让学生在以赛促学的创新教学模式中实现全面发展。三是个别化教育稳推进。2021年,我校教科室组织个别化教育小组认真开展个别化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个别化小组会议,对1至4年级培智类学生进行教育诊断和评估,制定出了适合其发展的长短期目标,将主题教学和分层教学贯穿教学始终,为学生更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营造出良好氛围。四是“送教上门”重落实。学校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因脑瘫、极重度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儿童认真落实“送教上门”制度,切实保障教育公平。2021年,在“教康整合”理念的引导下,学校以“领导+教师+医生+后勤”为模式组建送教小组,领导负责统筹安排部署送教工作;教师负责学生的认知训练和教育康复;医生负责学生的医学康复和常规身体检查;后勤则负责物资及车辆。整个送教团队齐心协力,把知识送给学生,把国家的关怀、学校的温暖送到学生家中。全年,学校共对全市范围内35名学生开展了送教上门,切实保障了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队伍建设持续发力。
抓好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师发展工作。一是政治学习制度化。学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周一教师例会,均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2021年政治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第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杨军书记在全市教育发展大会上得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二是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以向张桂梅老师学习为契机,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2021年,在建党百年之际,学校党支部在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的同时,组织全校教职工参与了“庆建党百年,育时代新人”主题演讲比赛、“庆建党百年党史专题微党课竞赛”活动和党史知识竞赛,让全体教职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坚定政治立场,增强职业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水平。三是校本研训制度化。学校每周一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全年共开展全校性的听课、研讨、专题学习等系列教研活动15次;积极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2021年4月组织了24名教师参加校园第六届说课大赛;积极倡导“传帮带”,实施“青蓝工程”,2021年新增新教师与骨干教师师徒结对4人次,加上2020结对并正在开展帮扶的26人次,全年共有15对师徒开展结对帮扶,教师队伍呈现出以老带新、相互协作的良好风气;积极为骨干教师的提升创造条件,2021年组织13名教师参加了云南省教育厅开展的特殊教育培训。四是教育科研常态化。学校充分利用课题、论文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2021年,教师参与云南省第三届特教论文大赛,共4名教师获奖。学校共有55人参与了云南省特殊教育微课题申报,并完成立项工作。
5.后勤保障井然有序。
抓好后勤保障,服务学生学习和生活。一是学校实行“教师+保育员”的协同工作机制,以加强学校宿舍管理、就餐管理、清洁区管理及学生养成教育管理。二是成立学生会、护校队和学代会三个学生社团,协助学生处进行日常管理。三是多方筹资,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生活质量。2021年,对食堂进行了改造提升,添置了触控式一体机、教师电脑等设备,不断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四是重视学生营养工作,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确保学生吃饱吃好,一日三餐必有肉蛋的原则,2021年完成食堂公开招标工作,食堂伙食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03,40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03,401.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0,200.01元,增长7.06%,主要原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856,420.58元,主要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同时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所致;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658,220.57元,主要是因工作重心转变,各级财政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其中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食堂提升改造资金减少590,000.00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减少174,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39,055.82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0,222.09元,占总支出的90.14%;项目支出1,828,833.73元,占总支出的9.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98,608.61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56,420.58元,主要是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压减所致。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57,811.97元,主要因工作重心转变,各级财政调整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其中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增加55,500.00元,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食堂提升改造资金支出增加415,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关爱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10,222.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6,420.58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压减所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99,122.09元,占基本支出的93.95%,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2,547.9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1,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05%,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756.9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关爱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8,833.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7,811.97元,下降20%,主要因工作重心转变,各级财政调整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其中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增加55,500.00元,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食堂提升改造资金支出增加415,6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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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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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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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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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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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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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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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8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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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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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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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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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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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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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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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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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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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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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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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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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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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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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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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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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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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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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食堂工勤人员配备及工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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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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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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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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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职免学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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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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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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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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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职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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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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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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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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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职省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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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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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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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关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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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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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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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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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9,05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98,608.61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
1.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单位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856,420.58元。
2.因为工作重心转变,各级财政调整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导致项目支出减少457,811.97元,其中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增加55,500.00元,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食堂提升改造资金支出增加415,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196,59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6%。主要用于:学前教育1,950.00元,中等职业教育248,1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17,946,548.63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3,647,806.7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45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745.19元,死亡抚恤214,70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00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年初未预计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由于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车辆保养以及燃油费以及过桥过路费,车辆主要用于招生以及送教上门服务,全部完成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年初未预计安排公务接待活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比较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关爱学校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关爱学校资产总额25,985,618.33元,其中,流动资产335,010.27元,固定资产25,072,959.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7,648.6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42,483.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6,378.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43.57平方米,账面原值1,898,244.3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730.3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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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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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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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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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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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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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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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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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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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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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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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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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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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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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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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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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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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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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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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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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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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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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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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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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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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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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85,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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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10.27
|
25,072,9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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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940.30
|
389,629.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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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2,3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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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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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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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6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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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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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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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5,6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0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4,55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5,63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