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0925-00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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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401000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0号),保山市关爱学校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特殊教育寄宿学校。主要职能是:
1.承担全市听障和智障两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2.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4.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全市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5.为全市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7.协助市残联做好全市0~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8.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特殊教育学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关心指导下,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聚焦质量提升、优化校点布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奋力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1.党建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组织“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建立党员学习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员学习。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提升全校党员思想境界,严肃党内生活,召开高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作用,加大师德建设力度,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良好师德推动“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四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促党员意识教育,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
2.安全管理压实责任。
一是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开展校园常规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二是完善“一校一警”工作手册,开展地震逃生演练和防溺水安全教育,推进家校联系常态化,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开展“6T宿舍”管理工作,细化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条例,明确值班老师、生活老师岗位工作职责。规范保育员交接班制度,增加保育员宿舍巡查登记等工作。
3.教学管理有条不紊。
一是按计划开展新生面试、评估、分班、入学;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完成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组织班主任完成学生开学报到注册。二是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五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组织教研组长做好常规检查,组织各类考试工作;根据学生特点,整合课程设置,增设多门特长训练课和康复训练课。三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各项能力在活动中得到锻炼。2022年组织开展了聋部、盲班、培智高年级口算比赛和第八届培智部生活技能大赛。四是联系市县民政部门、市县残联、市县教体局职教科做好学生实习岗位联系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建立实习工作汇报制度,做好实习学生随访工作和毕业学生就业追踪记录。
4.队伍建设持续发力。
一是通过开展师徒结对传帮带、青年教师课赛、主题教研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能力。二是组织教师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线上教育教学培训学习,完成云南省基础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组织我校两名教师参加全国特殊教育基本功展示和案例遴选交流活动。三是组织课题开题论证会和微型课题的立项审核工作。配合保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礼仪规范校本课程研究》开题论证会。完成学校微型课题的申报、立项审核工作。四是继续开展个别化教育教学。组织完成新生个别化教育评估工作,协同IEP小组完成个别化教学工作,组织个别化教育组开展集体备课研讨课。
5.后勤保障井然有序。
一是及时配备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后勤管理制度,规范后勤工作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完成学校食堂采购招标,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以保证师生饮食安全。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更新维护网络设施设备,提高教学办公效率。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规范性,严格控制支出,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供资金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教科室、财务室、学生处、德育处、工会、资助办、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6,617,23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7,238.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86,163.25元,下降7.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6,163.25元,下降7.1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同比减少2,025,624.95元,具体为2022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取消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匹配资金减少1,003,472.00元,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及薪级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工资减少428,615.56元,职工死亡抚恤金减少334,423.60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同比减少342,778.55元,主要为临聘人员经费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三是市级补助助学金399,700.00元及临聘人员经费574,030.00元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6,617,238.27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1,818.59元,占总支出的86.31%;项目支出2,275,419.68元,占总支出的13.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1,817.55元,下降10.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68,403.50元,下降14.17%;项目支出增加446,585.95元,增长24.4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同比减少2,025,624.95元,主要为2022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取消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匹配资金减少1,003,472.00元,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及薪级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工资减少428,615.56元,职工死亡抚恤金减少334,423.60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同比减少342,778.55元,主要为临聘人员经费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46,585.95元,其中2022年学前教育项目支出减少900.00元,中等职业教育项目支出减少75,200.00元,特殊教育项目支出增加522,685.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关爱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41,818.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73,49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321.45元,占基本支出的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关爱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5,419.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关爱学校助学金补助经费399,700.00元,按每人每年1,400.00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发放学生助学金,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关爱学校临时工工资补助经费269,230.00元,关爱学校临聘人员经费30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保育员、炊事员、保洁员、宿管及保安等临聘人员工资,为我校各项后勤服务工作提供保障。
3.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854,231.13元,以2021-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有效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4.2022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25,133.55元,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按小学105.00元/生·年,初中180.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我校小学152人,初中74人,2022年补助学生226人。
5.2022年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248,375.00元,按照特殊教育学校1,250元/生·年标准测算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有效改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6.2022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1,050.0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00元/生·年,用于落实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7.2022年中职免学费资金84,900.00元,补助标准为2,000.00元/生·年,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8.2022年中职国家助学金78,000.00元,补助标准为2,000.00元/生·年,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9.2022年中职省政府奖学金4,000.00元,补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10.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补助标准为6,000.00元/生·年,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7,23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21,817.55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同比减少2,025,624.95元,主要为2022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取消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匹配资金减少1,003,472.00元,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及薪级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工资减少428,615.56元,职工死亡抚恤金减少334,423.60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同比减少342,778.55元,主要为临聘人员经费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46,585.95元,其中2022年学前教育项目支出减少900.00元,中等职业教育项目支出减少75,200.00元,特殊教育项目支出增加522,685.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3,881,66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4%。主要用于普通教育1,050.00元,其中:学前教育1,050.00元;职业教育172,900.00元,其中:中等职业教育172,900.00元;特殊教育13,707,716.68元,其中:特殊学校教育13,707,716.6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3,21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50,244.6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9,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1,699.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44.95元;抚恤217,508.00元,其中:死亡抚恤217,508.00;临时救助5,460.00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5,4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8,88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28,885.9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48,704.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0,181.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4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473.00元,其中: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47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生以及送教上门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关爱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关爱学校资产总额25,911,793.60元,其中,流动资产266,238.89元,固定资产25,067,906.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7,648.6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824.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770.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2项,账面原值891,977.55元,出租房屋206.63平方米,账面原值139,771.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356.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8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513.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195.3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