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0925-00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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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901000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设立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1.组织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承担主管部门赋予的备战省运会金牌和人才输送的目标任务,进行田径、射击、体操、排球、篮球、举重、游泳等运动项目的科学选材,后备人才的培养、训练及相关体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做好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菁英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奥林匹克田径单项竞走项目、中长跑项目、云南省中长跑、竞走省级预备队项目,云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等项目的管理和后备人才选拔训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苗子;为全市大型集会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训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体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体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体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组织教练员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体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体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的关心指导下,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质量提升、优化校点布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体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奋力推进保山体育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1.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取得突破。一是体校培养输送运动员刘荣胜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为保山参加“冬奥会”历史第一人,并在越野滑雪男子双追逐项目中排名第三十八,刷新了中国队选手在这一项目上的冬奥会最好成绩。二是2022年共向国家冬季项目集训队输送运动员6人;向省级运动队输送集训和试训运动员19人。三是积极开展保山市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体校共计40名运动员参加了“大心肺”、“大个子”、“大力士”三个项目的选材测试。通过测试选拔共计18名入选参加云南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工作“大心肺”项目训练营。
(2)大赛成绩显著。一是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以18枚金牌、19枚银牌、25枚铜牌,团体总分947.5分的成绩,位列奖牌榜、总分榜全省第9位;以84枚带入金牌的成绩位列“贡献榜”第六位。二是参加全国比赛共获金牌8枚、银牌5枚、铜牌2枚。三是参加省内各级比赛(不含省运会)共获金牌6枚、银牌6枚,铜牌3枚。
(3)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思维,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各项安全工作安排与部署。一是疫情防控不松懈。严格执行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更新相关应急预案,各类台账清晰可查,坚持每天两次对全体教职工及运动员进行体温监测,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门制度,坚持查验两码、量体温等。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预赛及决赛严格执行赛区疫情防控规定,无人感染疫情,无人因疫情防控不力被处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配合九隆派出所“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及安全检查”。三是配合云南省体育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对体校进行“竞技体育枪支弹药安全管理检查”。四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学校环境安全大检查等。
(4)德育工作。严格规范常规管理和教育,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思想,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发展,以学校“五管”服务为准绳,学生思政教育和师德师风为载体,教育活动为主线,积极开展各类德育活动。年内共组织开展主题队会154课时、组织各类学习22次、主题教育10次。
(5)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根据体校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特殊性,积极与主管部门和联办学校沟通协调。一是解决了市少体校在训学生成绩不纳入原学校考核事宜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训期间非必要不回原学校考试事宜,有效的解决了疫情期间学生管理问题。二是制定了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教室巡查制度,成立教学巡查组每天早下晚三个时段对教学进行巡查,有效督促了教师上课态度和学生的课堂纪律。三是按保山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完成了《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学籍管理和文化教育情况专题报告》、《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报告》的撰写。四是有效解决了体校运动员“小升初”、“初升高”及省运会后运动员分流问题。
(6)后勤保障工作。本着全心全意为体校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勤俭节约,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抓实食堂“六T”管理。认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培训,把好食堂进货、验货关,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做好总务日常工作。针对体校办公区、食堂、训练场馆日常需要进行的维修改造项目。认真梳理,根据经费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进行实施。三是认真做好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后勤保障工作。针对各运动队备战过程中急需解决的训练服装、器材、营养补剂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及体校内控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保证了各运动队省运会备战需求。
2.体育工作全面提升。
(1)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取得突破。一是体校培养输送运动员刘荣胜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为保山参加“冬奥会”历史第一人,并在越野滑雪男子双追逐项目中排名第三十八,刷新了中国队选手在这一项目上的冬奥会最好成绩。二是2022年共向国家冬季项目集训队输送运动员6人;向省级运动队输送集训和试训运动员19人。三是积极开展保山市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体校共计40名运动员参加了“大心肺”、“大个子”、“大力士”三个项目的选材测试。通过测试选拔共计18名入选参加云南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工作“大心肺”项目训练营。
(2)竞技体育成果丰硕。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中,获得18枚金牌、19枚银牌、25枚铜牌,团体总分947.5分,奖牌榜、总分榜均排全省第9位,带入84枚金牌位列贡献榜全省第6位。保山健儿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斩获佳绩。巩固2021—2024周期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长跑、竞走项目)和省级综合类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成果,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训练处、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9,370,66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0,286.80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1,382.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28,904.26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382.59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22,294.81元,增长85.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67,311.97元,增长89.0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5,017.16元,下降30.96%。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024,878.89元,2022年度单位人员变动、人员退休及正常调资增薪减少人员工资约178,318.95元,减少单位人员保险约319,014.13元;二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间的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在2022年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382,965.93元;三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学生助学金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2022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学生助学金比2021年减少1,024,878.89元;四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67,762.00元,2022年度增加了临聘人员项目经费372,000.00元,以及增加学生市级助学金补助项目经费689,000.00元;五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360,673.86元,1.2022年度新增项目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办学体育彩票补助资金2,918,623.8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备战经费431,376.2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一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30,114.04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二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经费82,572.74元、保财综〔2022〕8号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体校教学训练保障经费314,185.00元、保财教〔2022〕131号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专项经费61,159.86元;2.2022年省级体彩公益金保财教〔2022〕90号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保财教〔2022〕90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1,877.62元、保财教〔2022〕90号青少年体育活动(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21,005.00元、2022年无保山市少体校彩票(上年结转)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24,475.40元;六是2022年度其他收入减少45,017.16元,主要为2021年省足球协会拨入集训费补助145,000.00元,收到国税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99.75元,2022年保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税务局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82.5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9,600,901.64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303.13元,占总支出的28.93%;项目支出6,823,598.51元,占总支出的71.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92,940.85元,增长26.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29,482.26元,下降57.32%;项目支出增加5,722,423.11元,增长519.6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减少约3,729,482.26元,一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退休及正常调资增薪减少人员工资约178,318.95元,减少单位人员保险约319,014.13元;二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2022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795,118.11元;三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学生助学金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2022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学生助学金比2021年减少1,437,031.07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722,423.11元,具体包括:
(1)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助学金支出约689,000.00元。
(2)2022年保山市少体校足球菁英计划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支出约230,232.25元。
(3)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支出约372,000.00元。
(4)保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纳入单位资金自有项目管理,增加项目收入100,000.00元。
(5)2022年度新增项目具体为: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办学体育彩票补助资金2,918,623.8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备战经费431,376.2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一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30,114.04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二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经费82,572.74元;保财综〔2022〕8号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体校教学训练保障经费314,185.00元。
(6)2022年度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使用较去年有所减少的有:2022年省级体彩公益金保财教〔2022〕90号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保财教〔2022〕90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1,877.62元、保财教〔2022〕90号青少年体育活动(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21,005.00元、2022年无保山市少体校彩票(上年结转)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24,475.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7,303.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2,010.15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292.98元,占基本支出的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3,598.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学生市级助学金补助经费689,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在训运动员260人伙食费支出。
2.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临聘人员经费37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目前聘用的28名教练、宿管、保安等薪酬,保证学校体育专项训练教学,保证学校的运行、安全。
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场馆维修经费3,46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在用体育场馆维修、维护支出,提升体育场馆使用效益,提高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4.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足球菁英计划经费230,232.25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市少体校足球场地建设修缮,保障足球运动员生活,保障运动员的营养、器材、全国比赛、集训等支出,保障体校聘请足球专职教练不低于4人的劳务费支出等。
5.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办学体育彩票补助资金2,918,623.80元,主要用于保障260名运动员、30名教练员日常训练比赛等支出。
6.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体校教学训练保障经费314,185.00元,主要用于资助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保障30名运动员日常训练支出。
7.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备战经费431,376.20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在册运动员进行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完整训练等备战支出。
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一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30,114.04元,主要用于补助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青少年组赛事保山代表队参赛支出。
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二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2,572.74元,主要用于补助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大众组赛事保山代表队参赛支出。
10.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邀请上海市篮球教练员到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开展为期10天的篮球交流集训支出。
11.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中央集中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专项经费61,159.86元,主要用于围绕“奔跑吧·少年”活动主题,结合保山实际,补助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我市特色、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广泛引导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12.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专项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421,877.62元,主要用于补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14.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活动专项经费18,995.00元,主要用于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1,38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01%。与上年相比减少157,116.89元,下降3.93%,主要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约3,729,482.26元,一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退休及正常调资增薪减少人员工资约178,318.95元,减少单位人员保险约319,014.13元;二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2022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会议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795,118.11元;三是2021年单位专户资金数额较大,2021年学生助学金从单位专户资金支出,但是2022年以上费用都是从体彩公益金项目里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里的学生助学金比2021年减少1,437,031.07元。
2.项目支出增加约5,722,423.11元,具体包括:
(1)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助学金支出约689,000.00元。
(2)2022年保山市少体校足球菁英计划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支出约230,232.25元。
(3)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支出约372,000.00元。
(4)收到保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纳入单位资金自有项目管理,增加项目收入100,000.00元。
(5)2022年度新增项目具体为: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办学体育彩票补助资金2,918,623.8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备战经费431,376.20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一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30,114.04元;保财综〔2022〕8号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二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经费82,572.74元;保财综〔2022〕8号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体校教学训练保障经费314,185.00元。
(6)2022年度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使用较去年有所减少的有:2022年省级体彩公益金保财教〔2022〕90号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保财教〔2022〕90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1,877.62元、保财教〔2022〕90号青少年体育活动(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21,005.00元、2022年无保山市少体校彩票(上年结转)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24,475.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99,45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主要用于体育支出3,299,456.26元,其中:群众体育支出3,299,456.2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33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7,332.62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386.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45.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13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8,139.6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3,049.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089.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454.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45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34.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66.00元,2021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66.00元,2021年无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到体校调研和选拔优秀运动员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累计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上级到体校调研和选拔优秀运动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部门资产总额6,207,633.21元,其中,流动资产658,422.44元,固定资产5,549,210.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2,81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495.00元,流动资产减少379,306.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1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