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C/2016-092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自云南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实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18号)文件确定的第一阶段目标,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对推进云南跨越发展和建设创新型云南的支撑和服务作用,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5年10月9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二、目的意义
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环境和市场、创新环境,推动全省经济提质增效。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围绕目前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兼顾国家战略和云南实际,按照知识产权工作16字方针,着力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重点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有效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建设创新型云南提供重要保障。《实施意见》着重从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等方面,明确全省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和植物新品种等主要知识产权的具体目标。
(二)关于主要行动
《实施意见》着重从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7个方面,做了全面部署和重点任务安排。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优化知识产权的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城市群,引领产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方向,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加强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一批产业核心技术专利储备,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和林业领域的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民族传统文化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实施自主著作权软件开发应用工程,加大对软件开发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环境,鼓励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创业,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新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运用的金融支持、搭建知识产权融资对接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培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在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布局知识产权,依靠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创新和市场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对民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涉嫌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建设,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意见》着重从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版权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和加强进出口环节的海关监管等方面具体明确了主要行动。
四是强化各领域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与保护效能。《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的高效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以知识产权产出为目标的项目立项;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建设知识产权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实施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遴选和认定一批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人才和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智库和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新机制与新途径,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加强新闻媒体的知识产权舆论宣传,全面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六是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开发利用。《实施意见》提出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和专利预警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
四、保障措施
为开展好上述工作,实现主要目标,《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战略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效果;加强财政支持、提供经费保障;完善法规规章、提供法制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