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7-02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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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新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我们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三者的辩证关系,把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引领我省今后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来谋划、来部署。现将《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定位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三五”规划的部署要求,云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经过前期研究、广泛调研、集中编制、征求意见阶段,历时两年,共同研究完成了规划。
本规划是26个省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依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编制,是我省“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建设创新型云南的战略蓝图。本次规划是我省首次以科技创新命名的规划,彰显了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增添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规划定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彰显“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一时代特征,在规划思路、任务部署上充分体现“十三五”阶段性特征,特别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体现科技经济结合、发展改革并重,在任务部署上注重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强化前瞻布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特色区域创新体系。三是强化宏观统筹,既包括“十三五”科技发展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又涵盖主要部门、重点行业,特别是跨部门跨行业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规划的亮点
(一)体现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规划围绕五大理念,突出五个支撑,即围绕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创新基础增强对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突出科技开放合作对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辐射源的支撑,强化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的支撑,突出科技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突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民众获得感提升的支撑。
(二)体现了深入贯彻国家重大战略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机遇,规划中指出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明确定位,走差异化和跨越式发展道路,提出未来五年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目标,并在重点任务中系统部署。
(三)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
规划将市场及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更好的加以区分,指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与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衔接,在实施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专项、基础研究及产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突破、科技人才和平台建设等重要方面突出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也注重加强环境营造和政策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四)注重建设“三支队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人才作为支撑跨越式发展的第一资源”,规划提出要重点打造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管理服务人才“三支队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业人才队伍研发主力军作用、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创新创业主体作用、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队伍服务保障作用。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主要体现为“一条主线、四个全面、两个坚持、五个着力”。
一条主线,即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四个全面,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两个坚持,即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五个着力,即着力夯实创新基础,着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力争区域创新能力排名全国中等、西部前列,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撑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突破,支撑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的总体目标。为此提出了三个具体目标,包括: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对应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11项核心指标:科技进步贡献率>6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1.0%,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25人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被SCI、EI、CPCI-S收录的论文数达到5000篇,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120亿元,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达到30%,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1500户,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0%。
(三)规划的十大重点任务
1.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培育,是我省当前最主要的任务之一。规划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战略需求、产业化重大科技问题、重大成果转化应用等目标,重点部署了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种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6个重大科技专项,提出加强协同攻关,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快高新技术重大产品系列化和产业化进程,强化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完善技术链、产品链和产业链,培育大企业、大品牌、大产品等多项举措。
2.增强创新源头供给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科技创新的先导,我省基础研究紧紧围绕产业技术体系持续创新和社会进步积累原创资源。规划提出在生物多样性、农业、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材料与矿冶等重点领域部署重大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攻关。大力支持自由探索,强化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团队培养,推进生态学、植物分类学、动物遗传学等优势学科、新兴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同时,规划提出布局建设支撑高水平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平台,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科学大数据中心、自然科技资源库和科学研究实验设施,为提升我省基础源头供给能力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3.加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改善民生福祉和促进社会发展是我省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也是民众最关心的问题。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提出开展工业转型升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人口健康水平提升,增强公共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7个重点领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4.强化技术创新引导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是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云南的关键所在。围绕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引导、投入方式和协同创新,规划重点提出了2项举措。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针对行业领军企业、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等不同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需求分类支持和引导,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共建研发平台,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推进政产学研用创紧密结合。
5.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创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推动,只有把每一个社会细胞都激活,整个经济机体才会充满生机。规划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以构建创新创业综合支撑和服务体系为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举措,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是组建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大平台,增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二是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服务需求;三是强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和服务;四是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完善创业孵化的服务链条;五是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破解创新融资难题。
6.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支撑跨越式发展的第一资源。为了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补上云南人才不足的短板,规划提出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优化科技人才结构,重点打造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管理服务人才“三支队伍”;二是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载体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三是加强新型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为我省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四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设科技人才创新试验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7.扩大科技对外开放
科技对外开放是对外开放战略深入实施的需要,更是助推经济、科技同国际接轨,进一步促进经济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规划以聚集国际(地区)创新资源、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辐射能力为重点,提出3项举措。一是围绕努力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制定专项规划,重点打造科技成果、科技人才、产业发展信息三流汇聚节点,打通创新要素跨境流动通道,建设区域科技信息中心、区域现代农业研发中心、区域国际创新创业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基地、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础服务基地、科技人员交流与教育培训基地。二是继续深化国际(地区)科技合作,深入推进科技入滇,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和团队“四个落地”,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打造辐射源。三是通过建立健全对外开放辐射机制、提升沿边州(市)对外科技合作水平、布局创新网络、加大科技对外援助力度等,实现对南亚东南亚科技辐射。
8.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统筹区域创新发展是破解我省科技发展不平衡、差距大,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等难题的重要突破口。为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整体提升。规划聚焦全省区域发展战略,提出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快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的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区、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高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区;二是推动园区提质增效,实现创新主体聚集、创新资源聚合、创新服务聚焦、新兴产业聚变;三是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支撑;四是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支撑。。
9.实施科技扶贫行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冲刺阶段。为支撑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以满足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为导向提出6项举措。一是完善省、州市、县三级联动科技扶贫机制,形成精准扶贫合力;二是科技支撑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贫困地区新的增长点;三是强化科学素质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带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四是支持面向“三农”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五是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三区”,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和智力服务;六是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
10.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当前,我省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科技和制度创新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规划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出了7项举措。一是健全科技创新治理机制,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重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三是改革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推动科技资源分配由行政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五是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六是推动科研院所改革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七是扩大科研自主权,营造更好的科研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我们提出了5条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创新政策保障。通过健全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加快薄弱环节和领域的立法进程,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体系,并建立起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调整完善。
二是增强科技投入保障。发挥好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新格局,同时加强科研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建立科研资金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通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和保护体系等措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
四是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规划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规划跟踪、服务、评估机制。
五是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通过加强面向青少年的科技教育,实施科普惠民活动等举措,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良好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惠及人人的社会氛围,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