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8-020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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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帮助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的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作为8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云南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加快发展。今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5号)要求积极推进医药产业发展,并向大健康产业转型。今年7月,《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推进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了2017年保山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任务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是指涉及到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产品、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产业的统称。具体包括天然药物和健康产品原料、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生产、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商贸流通、与健康产业密切相关的研发服务机构、医疗养生服务五大方面。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大做强中医药,着力推动生物技术药、化学药产业发展,推进医药产业向大健康产业转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加快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创新力强的医药产业体系。
(二)发展原则
一是科技支撑,创新发展;二是资源整合,规模发展;
三是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四是提升质量,绿色发展;五是招商引智,借力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5亿元,其中生物医药产业35亿,增加值25亿元,新上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增投资18亿元,竣工投产项目新增销售收入2亿元,亿元以上省外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1个。到2020年,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5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支持发展腾药心脉隆注射液、美洲大蠊系列产品、东方红制药肠胃宁片、品斛堂龙陵紫皮石斛、施甸海瑞迪水蛭冻干粉、保山泽元藻业雨生红球藻、龙陵河头蜂毒提取、保山山田红豆杉开发、中牧股份动物疫苗等高新技术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大宗常用药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健全发展医疗服务体系。加强重点学科、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医院创等达标等工作。加强中药(民族药)的开发力度,支持各级中医医院挖掘开发名中医及民间祖方、验方,加快推出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疗效可靠的医院制剂和药物。
(三)加快推进旅游养生产业发展。以全域旅游10项重点工作、旅游品牌化8项重点任务为抓手,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统筹利用全市温泉、气候、森林、医疗、中医药、红色旅游等优势资源,规划建设集养生、养老、医疗、康复与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四)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抓好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发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五)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与医疗、文化等融合发展,发展户外运动、运动康复、健身培训等体育服务业。
(六)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规范化发展,抓好四个万亩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建设中药材初加工厂。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类产品开发与生产。
(七)强化药品质量管理、供应保障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按照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完善、提升药品等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
四、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出台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入保发展,做特做强现代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和大健康产业。
(四)健全医药产品采购机制。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招标采购机制,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五)促进人才引进及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鼓励设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协同创新。积极支持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中药学等学科建设成为全省同类院校一流学科。
(六)加强产业协同监管。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七)强化统计监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