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2021-030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20〕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实现我市基础研究“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突破,根据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中科院昆明分院联合制定的《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稳定支持、创新管理,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为创新型保山建设和保山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准确定位,融通发展。结合保山科学研究基础条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强化科教融合和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对接融通,推动不同行业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
(二)优化环境,以人为本。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勇于创新、敢于啃硬骨头和学术民主、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改善育才引才用才环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注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育选拔,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
(三)开放合作,协同创新。适应大科学、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新要求,积极探索科研活动协同合作、众包众筹等新方式,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破解科学技术难题,共享创新成果。坚持全球视野,创新人才培引机制,多方引才引智。
(四)强化稳定支持,优化投入结构。优化研发投入结构,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努力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一步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五)突出重点,打造优势。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强化重点领域部署,围绕保山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在绿色硅材、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等特色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引进和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学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形成关键领域独特优势。
三、优化原始创新环境
(一)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对人才和创新团队的评价,注重评价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科学水平和学术贡献,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二)加强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在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硅材、绿色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领域,争取国家和省在我市设立重点实验室,支持市内骨干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
(三)建立促进原创的基础研究项目评价制度。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水平;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在申报书、合同书、年度报告等材料中,重点填报代表作对相关项目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在立项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随机抽查等环节,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和应用情况。
(四)鼓励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科研机构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定位,遵循科研活动规律,不追求热点,把冷板凳坐热。鼓励科研人员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挑战前沿科学问题,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努力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
(五)深化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基础研究实力强的创新型省市开展深度合作,对接国内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省外院士专家来保开展联合研究,牵头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持续开展“科技入滇”工作,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市独立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力争与周边国家合作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
(六)加强学风建设。提倡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坚持严谨、求实的良好作风,力戒浮躁张扬之风,树立诚实守信、淡泊名利的正确导向。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责任人开展失信惩戒,加大对科研造假等学术不端的惩治力度。
四、强化原始创新导向
(一)协同推进高校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保山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和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共同组织申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以项目带动研究型人才培养。强化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市内高校应用基础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跨学科研究,推动市内高校学科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推动科教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发展方向。
(二)完善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形成机制。抓住中青年时期这一实现原创性突破的峰值年龄,加大支持40岁以下科研人员争取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通过争取重点项目,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科研人员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科学问题。通过争取重大专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对我市具有突出优势,有望引领学科和产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预期可产生重大突破和影响,对产业发展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水平。
(三)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积极组织申报云南省杰出青年、优秀青年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加快培养杰出青年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基础研究型人才评价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目的,着重评价其原创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
(四)发挥各类创新平台的作用。紧扣我市绿色硅、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云南实验室,衔接基础研究和应用需求。发挥云南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作用,聚焦优势产业,确定若干产业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开展协同攻关。努力构建纵贯产业链上下游、横贯“研发—突破—应用—推广”的创新供给链,通过科技创新为发展赋能。
(五)推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鼓励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础研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共建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企业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紧密衔接和实质性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重视企业内部创新环境建设,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发挥我省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组织企业家、产业专家和科技专家共同凝练来自生产一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大科学问题,并通过实施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解决。
五、加强管理创新
(一)加快完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科技经费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和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积极争取NSFC-云南联合基金,提升项目绩效,强化创新产出。探索建立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新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获得资助的省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预算包干、目标包干、责任包干。深化基础研究领域“三评”改革,完善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项目组织、评审、验收等管理制度,落实法人和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三)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市场化运行,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