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6-5/20240403-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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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2024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一套“方法论”和“231”工作重点省委3815”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优化科技管理和服务,加快建设创新型保山。围绕保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协同思维、底线思维推动发展,从关键环节着手、在重点部位发力。现将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选题重点

(一) 工业领域

围绕水电硅材一体化、轻纺、大数据、信息产业、新型储能电池、铅锌冶炼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开发重大招商引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产业化等方向,全力推进工业聚集化。

(二)农业领域

围绕粮食、茶叶、咖啡、烟草、蔬菜、花卉、坚果、肉牛、生猪等重点产业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生物入侵防治、现代生物种业创新、现代食品制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现代林业科技创新、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和“绿色食品牌”重大科技招商引资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等方向,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

(三)社会发展领域

1.围绕保山市生物医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新品种引种示范。

2.中医药、民族医药、治未病、针灸等传统中医药发展挖倔利用,重大疾病、突发流行性传染疫病临床治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3.禁毒防艾、防灾减灾(地震、地质、消防、森林防火、林长制)、食品安全研究及应用示范、网络信息安全研究及应用示范

4.大气(气象、水(河长制)、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及应用示范

5.提高我市现代教育专业水平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应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方向,全力促进提高全市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6.围绕以疫苗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研发、以配方颗粒为代表的现代中药研发、化学药研发、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现代中药(民族药)、生物制药、疫苗、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等方向,促进建立以中医药产业为核心,集饮片加工、提取物制造、中成药、健康产品、日化品研发和生产的全产业体系。

(四)厅市会商配套专项

围绕云南省科技厅与保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科技创新工作会商会议精神,重点对高黎贡山保护、水稻、咖啡、石斛、肉牛、绿色硅材、生物医药等会商落地项目进行适当配套支持。进一步强化高黎贡山保护重要科研基地,打造“腾冲科学家论坛”,推动保山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推动保山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全省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基地、打造腾冲兴边富民示范区、提升保山科技创新能力。

(五)科学技术普及专项

围绕保山市普学技术普及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以科普能力提升为核心,以科学探究、科技体验、科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科普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支持保山市第一中学科学技术馆建设。创新展教思路、深化普及教育、拓宽创客渠道,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更优质的科普资源,激发社会公众崇尚科学、热爱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保山市依法注册,能够严格执行《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日期为20241202512

(三)同一个领域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承担有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有在研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

(四)2024年保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数量原则上不超40项。

(五)厅市会商配套专项立项支持2项,每项市财政支持2万元;科学技术馆建设财政支持5万元;其它类型市财政作适当补助或全额自筹承担。项目按《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项目实施完成后,按《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提供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市科技局审核验收材料后出据结题证书。若项目实施单位要求组织会议验收的,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保山市科技局出据项目验收证书。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须报送《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6及申请书电子版。

(二)推荐部门审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须经推荐部门(包括县(市、区)和园区、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麟选出符合申报要求且质量较高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请推荐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若推荐项目出现问题,推荐部门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理时间、地址和联系人

1.受理时间:202441020244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三楼

保山市科技局 317室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电话:0875-2207704

3.联系人及电话

19112916048  邮箱:18716259158@163.com

附件: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4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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