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5-082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5-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路95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207612;传真:0875—2207640;电子邮箱:ynbsk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保山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科技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布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职责、管理权限和领导信息;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等事项的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承办单位、咨询电话;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并及时更新我市的科技动态信息。
1、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全年通过多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156条,其中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条;保山科技信息网站发布36条;报纸32条、电视台发布17条;手机报5条;保山科技信息发布40条。同时,更新保山科技信息网各类科技信息1000多条。
2、本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重要事项公示》8条;《重点工作通报事项》18条;《保山科技信息》40期。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都做了规定。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在2012年1月份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alkalih2o.com)。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注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保山科技信息网”。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在保山日报上公布了市科技局服务承诺,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编制保山科技信息,及时更新我市科技动态信息。此外还利用保山广播电台,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目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区科技局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主要原因是没有在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进行重大事项公示,因此没有发生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早诉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
改进措施: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加强业务指导、业务衔接,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