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6-0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路95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207639;传真:0875—2207640;电子邮箱:bskj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保山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科技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布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职责、管理权限和领导信息;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等事项的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承办单位、咨询电话;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并及时更新我市的科技动态信息。
1、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全年通过多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55条,其中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条;保山科技信息网站发布32条;保山日报2条。同时,更新保山科技信息网各类科技信息1000多条。
2、本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重要事项公示》4条;《重点工作通报事项》14条;《保山科技信息》32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都做了规定。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在2013年1月份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alkalih2o.com)。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保山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注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保山科技信息网”。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在保山日报上公布了市科技局服务承诺,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编制保山科技信息,及时更新我市科技动态信息。此外还利用保山广播电台,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全部提供免费查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