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6-0309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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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保山市科学技术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指标统计表。保山科技信息网、保山市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电话:0875—2207640。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2015年,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市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科技工作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了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主要从4个方面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发文成立了由何树林局长任组长,李勇华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主管,李勇华副局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在局办公室内部进行了具体分工,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邵丽娟副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工作,并专门配置了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计算机设备。三是在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技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保山科技信息网、电子政务网统筹考虑,纳入市科技局信息工作计划,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四是各科室所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5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公开
我局通过多次会议研究和梳理,不断修改完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目前已上报市编办,待市编办批复后及时公开。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35号)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取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号)文件,取消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取消后,调整为日常监管。现市科技局只有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1项,即“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审查”。又根据《保山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市科技局回复《市编办关于确认行政审批项目的函》,“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审查”予以取消,并以2015年12月1日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内网进行废止,现市科技局已没有任何行政审批事项。
(二)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按规范编制公布《保山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明确项目申报的各项条件和审批程序,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及时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信息。
2015年,市科技局紧紧围绕“七大产业”、“五大园区”、“五大文化品牌”和“三张名片”的发展,全市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强省、科技富民强县、科技惠民、云南省技术创新非公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等科技计划项目100多项,申请项目经费9458.14万元,引导企业投入经费3.21亿元,争取到位经费3459.25万元,其中:农业和社会发展方面到位经费2420万元,工业方面到位经费986.25万元,专利方面到位经费17万元,省级重点新产品认定补助经费30万元,省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6万元。6480万AH/年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心脉隆注射液”药物经济学研究、利用食品原料保持呈香物质的咖啡深加工、白花蛇舌草良种繁育与产地加工关键技术研究、核桃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及产品深加工、基于冷压榨技术的红花茶油、獭兔高效繁育与饲养技术示范推广、保山咖啡蜜原料基地建设及系列产品开发等一批项目获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凤溪茶叶、富群农业、昌宁华龙等企业科技金融结合担保费获省科技厅补助;映山红果蔬公司、腾药制药公司等获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转化和优势知识产权企业经费支持。“生物质废弃物制机制炭新技术开发应用”、“与特色建筑结合的太阳能互补充节能产品开发”、“ 高塔喷雾干燥皂粉技术应用”、“腾冲县槟榔江水牛奶酪产品开发技术示范”等一批国家和省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各类各级项目在申报、立项和资金下达过程中具体信息分别以网络公开和文件形式公开上报了10次。
保山市2015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组织申报75项,项目总经费6590万元,申请市级科技经费1645万元,市财政安排科技项目经费222万元,最终立项支持63项,其中,经费支持立项43项,无经费支持立项20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信息以文件形式公开上报各1次。
对立项的项目,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结合项目执行进度下达科研经费,项目执行期间,项目任务书及项目预算书内容不得变更。2015年,市科技局项目科室与项目承担单位共签订任务书140余份,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职能科室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职能科室对项目执行成效,特别是知识产权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并做好档案和痕迹管理,以备日后查阅。
除此之外,2015年我局申报“六项认定”共计158项,其中包括省农业科技示范园22项,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12项,省优质种业基地13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31项,省科技特派员40人,省农村科技辅导员40人。该认定信息曾先后以文件形式公开上报了6次。
(三)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在专利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大大提高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2015年以来,全市共接受专利申请、保护等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发放资料0.5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个,检查商品50余件,均没有发现专利假冒、侵权等行为,也没有收到专利产品的假冒、侵权等举报。腾药制药公司列入云南省第五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黄泥塘藕业、优昊实业、海瑞迪生物、高黎贡山生态茶叶、永昌铅锌公司等列入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映山红果蔬公司“常温下保山甜柿保鲜方法”列入省专利转化项目实施;开展专利项目申请资助402项22.44万元,有效促进了发明创造积极性。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数据,2015年,全市申请专利370件,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2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33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65件,完成今年省对我市考核任务数237件的134%;获专利授权33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5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43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0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89件,超额完成今年省对我市发明专利拥有量75件的考核任务数。以上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共通报了4次,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并及时回应社会,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伐。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
包括:1.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科室设置、基本职能及联系电话;2.工作报告,年度、半年、阶段性的工作总结;3.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干部任免公示,公务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5.部门审批备案流程及审批备案情况;6.工作简报、科技工作动态;7.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二)保山科技信息网和保山市政务信息网信息发布情况
2015年,保山市科技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比去年增加50余条,增长5%。;保山科技信息专刊和保山市政务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34条,比去年减少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科技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保山市科技局办公室,并上网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
由于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同时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多样,基本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因此,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及时符合要求
我局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同时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设置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四项制度、依申请公开、公众监督等栏目,政务中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并将指南和目录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报政务服务局备案,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保山科技信息网上公布。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程序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非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市科技局主要采取在保山市政务信息网和保山科技信息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2.不断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咨询内容,重点抓好和积极推进已开通的保山市科技局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截止目前,“96128”接听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3.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派出2名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按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凡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均在政务中心办结,未有两头受理的现象,并且90%以上的项目都在现场办结,实现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更好的展现政府窗口形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一)加大保密审查力度
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
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上网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科技局在2015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动了科技工作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在工作中,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学习和科技宣传还不够深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大。对推行政府科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力度还不大,还不全面、广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建立健全推行政府科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在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深入贯彻实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制定措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工作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创新实践,促进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按照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建活动。结合科技工作职能,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机关作风队伍建设等来开展工作,巩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打造服务型机关。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保山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保山科技信息网等科技宣传阵地优势,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总结、挖掘好的经验做法,与机关干部及职工、科技项目承办企业等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加强保山日报、保山人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市科技局为企业、部门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