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6-5-11_A/2018-020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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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指标统计表。保山市科技局公开网可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电话:0875—2207640。

一、概述

2017年,市科技局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科技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2017年,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市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和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科技工作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了科技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9月因领导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情报所副所长负责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工作,各科室所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程序。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完善了《信息网站管理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领导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时上传至门户网站。根据市科技局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将我局权责清单予以公布。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不断完善政务信息查询专线。2017年因工作、人员调整,对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并向市政府办上报情况说明,截止目前,“96128”接听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结合科技局的工作任务,在门户网站上优化相关专栏,集中发布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及监督。据统计,2017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85条,其中,科技动态267条,通知公告40条,重要事项公示9条,重点工作通报2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文件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17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条,党风廉政71条,其他2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一是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的任务,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提高R&D投入强度实施方案(试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6次。二及时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信息。2017年全市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130项,到位项目经费2768.51万元,一批国家和省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各类各级项目在申报、立项和资金下达过程中具体信息分别以网络公开和文件形式公开上报了15次。组织申报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51项,项目总经费2865万元,申请市级科技经费539万元,市财政安排科技项目经费216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信息以文件形式公开上报3次。三是平台建设信息公开。2017年,新建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8个,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龙陵工业园区获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认定,“隆阳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获省级认定,评审认定市级首批众创空间5家。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5次。四是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17年以来,全市共接受专利申请、保护等咨询服务350余人(次),发放资料0.5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个,检查商品60余件,发现专利假冒、侵权等行为15次。2017年,完成申请专利518件,较上年增长4.6%,其中发明专利79件,专利授权229件。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12次。五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2017年,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部“三区人才”212人,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团队培育对象2个,省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5人,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项5项,获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5项。认定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2个,创新团队1个,市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10人。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8次。六是提案办理结果及“三公”经费公开。2017年我局涉及的《对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对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提案建议办理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开上报2次。我局对“三公”经费展开了检查整改,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2次,公开经费收支情况。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0%,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5%,因公出国(出境)1人,与去年持平。按照规定在我局门户栏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门户栏、《科技信息》及文件形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上设“政策文件”栏目,包括子栏目: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共发布相关内容2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科技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保山市科技局办公室,并上网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

由于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同时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多样,基本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因此,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科技局在2017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动了科技工作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在工作中,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学习和科技宣传还不够深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大。对推行政府科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力度还不大,还不全面、广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建立健全推行政府科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在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深入贯彻实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制定措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工作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创新实践,促进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按照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建活动。结合科技工作职能,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等来开展工作,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打造服务型机关。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保山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科技宣传阵地优势,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总结、挖掘好的经验做法,与机关干部及职工、科技项目承办企业等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加强保山日报、保山人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市科技局为企业、部门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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