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2022-0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公布于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中段综合办公区307室;电话:0875—2207640;传真:0875—22076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培引创新人才等工作,指定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公开实效。根据《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办字〔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科技局职能职责,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所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结合科技局的工作任务,在门户网站上优化相关专栏,集中发布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及监督。通过优化“科技项目管理”专栏,发布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绩效评价等信息,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优化“财政信息”专栏,及时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通过增加“行政监督与管理”专栏,及时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厘清了科技部门依法行政的职权依据,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建立“发展规划”专栏,及时公布本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成效。做好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人事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94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79条,科技创新信息44条,科普宣传5条,部门文件信息5条,财政信息16条,科技项目管理信息22条,其他2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及时公开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信息。全市共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科技部“三区人才”和省级绿色能源牌、基础研究、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创新人才及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8项。二是创新平台建设信息公开。2021年,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8户、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33户;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22户,目前已通过省科技厅高企评审17户。申报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11个、云南省众创空间7个,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9个获认定2个,入选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1个;市人民政府认定保山市第十二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8家,认定保山市第七批院士专家工作站14个。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和政府门户网站形式通报公开。三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2021年,获国家“三区”人才选派认定103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74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认定2人,列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人,实现了我市“零”的突破;市政府认定保山市第十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10人,认定保山市第十批创新团队4个。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四是“三公”经费公开。2021年,按照规定在我局门户栏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自评报告和政府采购。五是开展科技活动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系列活动,此项工作内容主要通过文件、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通报公开。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栏、《科技信息》及文件形式公开。
4.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和网站监管运营维护。安排业务人员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及培训内容,向领导汇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对网站信息进行日常更新。
5.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1年市科技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科技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保山市科技局办公室,并上网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由于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同时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多样,基本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2021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缺乏主动公开意识,未按要求进行及时公开,导致公开内容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网上公开的内容距离标准化、规范化还有一定差距。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三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四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