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1-0715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各部门、直属分局: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市公安局制定了《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 落实公开工作。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公安政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 提升公开水平。各部门要对照分工方案,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围绕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三、 压实公开责任。要根据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点主动公开法定内容、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抓实全市公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保山市公安局警令部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