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18-122703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军队干部复员恢复户口登记(干部复员落户) |
办理材料 |
(一)本人书面申请; |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军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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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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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复员干部落户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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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退出现役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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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即办即取。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复员干部接收地公安派出所。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