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19-080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 发布日期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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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交易编号:2019-08-03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涉案财物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涉案车辆10辆:其中①丰田陆地巡洋舰3956CC越野车一辆,拍卖价210150元;②德宝塞纳3456CC 7座车一辆,拍卖价227250元;每辆保证金5万元;③东风牌面包车一辆;④五菱牌面包车一辆,③④每辆拍卖价600元;⑤昌河牌面包车一辆;⑥长安牌客车一辆,⑤⑥每辆拍卖价500元;⑦凌派牌小型轿车一辆,拍卖价15200元;⑧轰轰烈牌二轮摩托车一辆;⑨新大洲牌二轮摩托车一辆;⑩五羊牌二轮摩托车一辆,⑧⑨⑩每辆拍卖价300元;③-⑩每辆保证金1000元,详情见拍卖须知。

标的2:化学物品一批合计411.24317吨,拍卖价:1182823元,保证金:200000元;

标的3:电子产品一批(其中手机257部、电脑4台、打印机3台),合计拍卖价:2825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4:手表一块及饰品3件,合计拍卖价:5010元,保证金:2000元。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标的2报名时须提供《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先验证后报名;其他标的物单位报名的,须提交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保证金交款账户: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账号:100764695070010002,备注写明: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7日-15日(节假日除了外,每日9:00起至17:00), 在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23号(明和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名。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4日-15日,保山市公安局仓库。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6日下午15时,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七、特别说明

1. 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待提完货后7个工作日内,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额无息退还至交款账户,未竞得人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额无息退还至交款账户;

2.相关资料只证明买受人合法取得该标的物的途径,不等同于标的物的再次销售和加工等许可证书,车辆过户按拍卖须知办理。

3.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品质以现状为准,数量以委托方核定为准,成交后不过磅,不计数,多不退,少不补,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委托人及本公司对标的物的介绍(包括文字、语言、图片、影音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亲自到标的物现场仔细查勘,若您做出竞买决定,表明竞买人已接受该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与瑕疵,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4.标的物在拍卖、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佣金拍卖当天付清,付清后方能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

5.拍卖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5日内提货完毕,未按规定时间内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仓储费、保管费、损失费等)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按照应缴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

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日报》上发布。

九、承办单位: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13658753939刘女士

十、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 0875-221663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保山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18987530037 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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