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1-12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受保山市公安局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涉案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1、凯迪拉克轿车(原车牌云N777KV),起用时间:2016年3月,里程数约9.2万公里,参考价120020元,竞买保证金35000元;
标的2、宝马轿车(原车牌浙GK618E),起用时间:2016年11月,里程数约5.3万公里,参考价178245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
标的3、海马轿车(原车牌云NN7700),起用时间:2016年8月,里程数约4.7万公里,参考价2177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标的4、比亚迪普通客车(原车牌云MCE366),起用时间:2012年9月,损坏过多,参考价8500元,竞买保证金2000元;
标的5、长安普通客车(原车牌云NJ7273),起用时间:2015年5月,里程数约16.6万公里,参考价2934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标的6、哈弗普通客车(原车牌云MHU198),起用时间:2017年2月,里程数约7.98万公里,参考价442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标的7、长城轻型栏板货车(原车牌云NA7270),起用时间:2012年6月,参考价182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标的8、电子设备(手机)98部,参考价1571元,竞买保证金400元。
标的9、储油罐1个(在瑞丽市弄岛),拍卖参考价1440元,竞买保证金300元。
二、报名条件: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姓名一致,1.企业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2.个人参加竞买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法律规定的除外),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3.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保证金交款账户,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开户账号:100764695070010002,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标的名称,不接受现金或现金转账,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16时止(款到为准),保山市隆阳区宏侨时代广场4幢1单元二楼。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标的物所在地(陈警官18987530037)。
六、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时。
七、拍卖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八、特别说明:
1.此次拍卖车辆不含号牌,如有违法记分、延迟审验,罚款、保险逾期、警车原车改漆、改牌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得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
2.当竞买人一但参加报名竞买,即表明对所有标的的现状(瑕疵)和风险已予认可,请竞买人自行斟酌。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即2021年12月16日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竞买人不按时缴清的造成的违约按每日应缴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延迟缴纳的属违约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
6.本次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
7.成交价款及佣金交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内。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日报》上发布。
十、承办单位: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3325278051R,咨询电话:13658753939刘经理
十一、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 0875-2216630
保山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0875-2192113石警官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