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16_A/2015-08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4-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3〕121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财预〔2014〕90号)要求,现将2014年保山市公安局(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保山市公安局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14〕19号)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等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保山市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下级公安机关及省外同行警务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保山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85.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预算安排200万元、运行维护费185.5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