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2-092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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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000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回望2021年,艰辛伴着汗水、成功收获喜悦,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摸索规律,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七降七升”,政治安全、边境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疫情可控。在全省州市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中,保山公安获得二等奖;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中,保山连续四年位居第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公安队伍更加坚定纯洁;日均投入1700余名警力驻守边境一线,守住了疫情“不输入、不外传、不反弹”的底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战果排名全省非重点边境州市第一,保山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成效得到省委王宁书记的充分肯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3.29”专案组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有力有效,打击走私排名全省第一;自主研发实战模型12个,多个模型在公安部、省厅竞赛中被评优获奖;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2.2万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和实有人数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336,695.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36,695.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199,529.54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放9-12月绩效奖9,168,800.00元;死亡抚恤减少227,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336,695.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32,195.32元,占总支出的99.9%;项目支出104,500.00元,占总支出的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8,177.84元,下降10.7%,主要原因:

1.本年未发放9-12月绩效奖9,168,800.00

2.死亡抚恤减少227,200.00元;

3.2021年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开支其中水费减少287,000.00元;电费减少269,300.00元;租赁费减少97,2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31,800.00元;办公费减少74,1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232,195.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58,277.87元,下降3.05%,主要原因为除人员正常的政策性增资外,本年未发放9-12月绩效奖9,168,800.00元以及死亡抚恤减少227,2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865,420.10元,占基本支出的87.67%,人均215,885.5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366,775.22元,占基本支出的12.34%,人均30,385.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其中非涉密项目经费支出104,500.0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15311”党建工作其他项目根据规定不予公开,项目支出数据和上年没有可比依据,所以不再进行对比和增减原因分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36,695.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18,177.87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除人员正常的政策性增资外,本年未发放9-12月绩效奖9,168,800.00元以及死亡抚恤减少227,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5,673,86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5,673,867.06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9,30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6,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8,468.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1,545.95元,死亡抚恤202,48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48,99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480,691.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68,299.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03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8,753.71元,完成预算的7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0,910.71元,完成预算的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43.00元,完成预算的9.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疫情没有产生因公出国费用;2.由于疫情原因警务交流活动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99,151.82元,下降3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5,210.82元,下降3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41.00元,下降1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0年新购车辆4辆和厉行节约,车辆修理经费下降4.23万元;2.2021年新购车辆4辆,由于手续未完善,暂未列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910.71元,占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27,843.00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910.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943.02元,主要为2020年购置车辆42021年支付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4,967.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接待人次186人。主要用于警务协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6,775.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1,283.15元,下降5.37%,主要原因为2021年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次数13批,减少会议次数126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公安局资产总额407,294,176.56元,其中,流动资产41,842,022.29元,固定资产339,174,09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278,063.8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535,80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90,927.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4,390,927.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0,353.88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7,294,176.56 

41,842,022.29 

339,174,090.42 

188,959,398.96 

12,392,845.85 

137,821,845.6 

0.00 

0.00 

26,278,063.85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45,48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9,1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46,3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93,69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1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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