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3091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000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保山公安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对表公安部总体部署、“七个显著提高”目标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省公安厅“维护好‘三安’、抓好‘三服务’、强化公安现代化‘三支撑’”思路安排,以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明确的“八个新保山”奋斗目标,以巩固提升保山公安“1234567”工作成效为具体目标,以推进“八个高质量”为发展目标,以建设“三区一地”为战略目标,以奋力推进保山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具体目标支撑发展目标,以发展目标支撑战略目标,以战略目标支撑总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启保山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贡献公安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边境安全稳定示范区。三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警务现代化实验区。四是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守护生物生态安全样板区。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建设边关铁警培育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所属单位等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和实有人数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8人(离休0人,退休88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535,88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35,884.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99,189.26元,增长5.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99,189.26元,增长5.1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1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535,884.58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5,884.58元,占总支出的86.05%;项目支出14,7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99,189.26元,增长5.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16,310.74元,下降9.39%;项目支出增加14,615,500.00元,增长13,986.1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1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15,884.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37,551.37元,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78,33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2%。本年度实际人均公用经费22,868.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35,88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99,189.26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1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002,40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8%。主要用于公安90,002,404.6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0,002,404.63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5,88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828,500.5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7,502.0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1,02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9,970.33元;用于就业补助271,5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71,500.00元;用于抚恤485,887.20元,其中:死亡抚恤485,88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37,0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37,052.5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407,842.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29,209.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5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539.67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539.6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60,000.00元,其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6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2,47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668,318.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8,902.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5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2,47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668,318.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8,902.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3,720.64元,增长6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92,375.5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3,935.07元,增长2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90.00元,下降45.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3辆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21年处置3辆公务用车,2022年进行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主要用于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警务协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8,333.21元,比上年减少4,088,442.01元,下降33.06%,主要原因为2022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培训次数13批,减少会议次数126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资产总额577,003,623.80元,其中,流动资产62,550,861.52元,固定资产360,087,877.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0,678,726.44元,无形资产13,686,15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709,447.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13,787.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58,624.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29,2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9,353.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67,124.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7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1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