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16_A/2016-051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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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公安局属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所有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现将2016年保山市公安局(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数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局机关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95.1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3690.2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804.88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1.78万元,占总支出的54.1%,项目支出2063.33万元,占总支出的45.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用于公安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1.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公安局项目业务工作经费2063.33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略。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保山市公安局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1623号)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等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下级公安机关及省外同行警务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6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运行维护费165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拟产生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保山市公安局

2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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