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1-0303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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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0000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属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在财务的核算及管理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下设22个单位,分别是:警令部、保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警务督察支队、政治部、法制支队、科技信息化处、出入境管理处、警务保障处、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分局、保山市公安局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分局、保山市公安局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报请市委出台《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惠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亮点及成效:
一是党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有力。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市、县两级党委出台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动摇,成立市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请示报告、政治督察、加强“一把手”监督等办法。
二是要事难事面前彰显新担当。以“绝对安全,绝对和谐,绝对自然”为目标,零差错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保山和四国外长在腾冲会晤警卫任务,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等领导的批示肯定,被省公安厅通令嘉奖。坚守“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警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三是平安建设有新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深入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开展“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建立发案情况每日通报、案件高发约谈等制度,实现了发案数和财产损失数双下降、破案数和抓获数双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四是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坚持“管理有界,服务无界”,建成保山公安便民服务超市并投入使用,推广“保山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家门口的派出所”等便民举措,推行预约办、无假日办、上门办、自助办等惠民服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五是队伍建设收获新提升。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车辆配置34辆。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6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65.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经费581.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183.2万元,COP会议安保经费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6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50.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50.56万元(本级财力8700.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715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经费581.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183.2万元,COP会议安保经费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65.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6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经费581.81万元;项目支出8453.25万元,与上年对比1383.20万元,主要原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183.2万元,COP会议安保经费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21年市公安局项目业务工作经费8453.2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略。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412.21万元,项目支出8453.25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6597.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03.69万元,含基本工资1707.31万元、津贴3354.10万元、奖金14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含遗属补助10.9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814.41万元。一是日常公用经费349.7万元,按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9500元/人、年,以387人预算,压缩5%和扣除预留5%扶贫经费36.76万元;二是房屋出租租金上缴预算安排0元;三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68万元;四是公务交通补贴费415.26万元;五是公务用车租车费用20.77万元,按公务交通补贴费5%计算;六是文职人员工资24.00万元。日常公用经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福利费、职教工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9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9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8人次。本年因公出国(境)费按零增长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本年公务接待费按零增长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7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报废公务用车4辆,2021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购置费1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具体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83.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7.11万元,同比减少14.24%,主要是因为2021年压缩一般性开支5%,物业管理费减少47.11万元,故而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