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635-5-/2018-112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其中: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支队编制人数为295人,其中行政编制250人,事业编制45人。截至2016年11月实有人数为500人,其中交通民警242人,职工38人;协管员220人;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33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辖区有5个县区大队和6个直属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保龙高速公路交巡警一大队、保龙高速公路交巡警二大队、保腾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内设机构13个(警令部、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车辆管理所、秩序管理大队、事故处理及对策大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大队、特勤大队)。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与支出预算数5,148.98万元,较2016年部门收入与支出预算数4,238.60万元增加910.38万元,增加21.48%;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资及机关运行的各项费用与市场整体物价有关系,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2.68万元,比上年1,982.33万元增加1,380.35万元,增加69.63%;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9.90万元,比上年347.74万元增加142.16万元,增加29.02%;原因是机关运行的各项费用与市场整体物价有关系。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0万元,比上年1.90万元,比上年147.15万元减少145.25万元,减少98.70%;减少的原因是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2017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736.48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12.50万元;支出预算数5,14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854.48万元,占总预算的74.86%,项目支出1,294.50万元,占总预算的25.14%。比上年1537.20万元减少242.7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重大活动道路交通疏导经费不再安排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于在职人员变动,预算安排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中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89.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12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11.3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5.90万元、其他费用38.70万元。比上年增加142.16万元,增加29.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的各项费用与市场整体物价有关系。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