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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属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在财务的核算及管理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设置20个内设机构,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保山公安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对表公安部总体部署、“七个显著提高”目标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省公安厅“维护好‘三安’、抓好‘三服务’、强化公安现代化‘三支撑’”思路安排,以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明确的“八个新保山”奋斗目标,以巩固提升保山公安“1234567”工作成效为具体目标,以推进“八个高质量”为发展目标,以建设“三区一地”为战略目标,以奋力推进保山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具体目标支撑发展目标,以发展目标支撑战略目标,以战略目标支撑总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启保山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贡献公安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边境安全稳定示范区。三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警务现代化实验区。四是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守护生物生态安全样板区。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建设边关铁警培育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车辆编制47辆,实有车辆数46辆。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8,652,8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902,8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4,5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2,25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6,908,100.04元,同比增长79.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370号)要求,2023年度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902,880元,其中:本年收入211,902,8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902,8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6,908,100.04元,同比增长84.2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370号)要求,2023年度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652,8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902,880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7,28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39,000.04元,同比增长17.34%,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增加;项目支出124,325,6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969,100元,同比增长208%,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涉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63,777,4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为维持正常运转,在单位公共事务方面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8,10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9,58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59,90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72,10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40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91,900元,较上年减少8,100元,下降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2023年度未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约150人次。
减少的原因:2023年度安保学习开支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41,900元,较上年增加141,900元,增长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1,900元,较上年增加141,900元,增长10.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
增加的原因:2023年度需报废4辆公务用车,根据车辆编制需购置公务用车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具体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211,300元,较上年减少3,322,200元,下降38.93%,主要是因为会议和培训减少,故而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资产总额402,706,543.94元,其中,流动资产67,967,008.19元,固定资产351,025,131.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0,678,726.44元,无形资产21,601,94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798,252.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9,978.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