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5_B/2018-0424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8-04-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采矿权抵押备案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采矿权抵押备案办事须知

    

一、项目名称:采矿权抵押备案

二、设立依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811日起施行

 三、办理程序:窗口收件→受理审查→签发行文→窗口取件。

四、申请条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矿权无纠纷。

    五、申报材料:

(一)抵押备案申请(原件);

(二)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抵押合同(原件);

(四)贷款合同(原件);

(五)抵押人、抵押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抵押人、抵押权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涉及采矿权价款的,还应提交价款处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所需中介服务: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监督投诉地点及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198298

备注:

1.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yn.gov.cn

    2.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