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5_A/2018-0424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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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供地项目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划拨用地供地办事须知

 

一、项目名称:划拨用地供地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1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83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20011022日起施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自1999924日起施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自199238日起施行。

三、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报件资料→发放《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窗口取件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

(三)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五、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一)用地请示

(二)建设单位用地申请表(用地单位盖章的原件)

(三)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发改局或工信局的批文)  (原件)

(四)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出具)

   (五)勘测定界报告(图原件及盖章签字)

(六)用地位置图(建设局盖章)

(七)总平面布局图(图原件及盖章签字)

(八)规划设计条件

(九)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十)政府批复(属行政办公用地的需提供)(原件)

(十一)现场踏勘报告(原件)

(十二)城镇分批次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收)的批准文件或其他土地来源的合法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单位及法人证明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四)供地方案(原件)

六、所需中介服务:勘测定界报告;现场踏勘

七、办结上报时限:

法定办结(上报)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上报)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监督投诉地点及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198298

 

备注:

1.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2.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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