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240419-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行政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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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22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57.6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磋商申请人可对全部或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申请,但一个申请人只能成交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推荐;各标段的原设计单位不得向该标段提出磋商申请。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要求

1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芒棒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8.6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测绘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区进行工程量复核,复核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量,出具工程量复核报告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香树等2个村及潞江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及潞江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库老等2个村及新城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46.05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芒旦等2个村及新城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3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邦陇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43.49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等2个村及新城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邦陇等4个村及新城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4

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大山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22.04

施甸县旧城乡大山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施甸县旧城乡里嘎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5

龙陵县绕廊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17.46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温泉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共裕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等2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的工作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财库〔2019〕19号文件。

2.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磋商申请人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到磋商申请人指定邮箱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金额:一标段¥2800.00元【贰仟捌佰元整】;二标段¥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三标段¥4300.00元【肆仟叁佰元整】;四标段¥2200.00元【贰仟贰佰元整】;五标段¥1700.00元【壹仟柒佰元整】;

1.2交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女士

注: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公告发布媒介

2.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3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9~11层

联系方式:0875-2121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75-21210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75-220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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