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700028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注销吴建艳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700028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建字第20170002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保山市规划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