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欣玲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501201600159号)的公告
因李欣玲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慎遗失,申请对金康金世安置小区93号附1号、94号附1号地块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501201600159号)进行注销,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程序,我局决定注销李欣玲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501201600159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保山市规划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