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1-08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市级汇总技术服务机构选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的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市级汇总技术服务机构选取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2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本项目按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诚邀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市级汇总技术服务机构选取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完成市本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汇总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单位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采购预算(项目最高限价): ¥10万元。
5.项目完成时间:按省级通知要求,按时按质提交服务成果,首次提交服务成果为9月30日前;并根据省级及市级论证审核、平衡调整意见修正完善,直至报省级审批实施。
6.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省级审查审批。
8.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6.1服务单位须具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经验。
6.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服务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磋商申请;
6.5服务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服务单位报名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单位: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服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2.材料递交方式:邮寄或将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bszrzyjxzspk@163.com。
四、每服务单位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报名。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要求:
1.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三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服务单位应按本公告“三、服务单位报名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交材料后,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12会议室。
3. 磋商时间:2021年8月23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格式打印或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十、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人。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二、其他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0楼
联系人:华小梅
联系电话:0875-2207420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