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1-0922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鱼塘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复核机构
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实施的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鱼塘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机构选取。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诚邀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鱼塘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复核服务机构选取
2.采购内容:根据《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鱼塘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工作。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单位不得拆分。
4.预算金额: 29.78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29.78万元。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开展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鱼塘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工作,于2021年10月16日前高质量提交复核成果材料。
7.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政策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须为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要求;
2.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2.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服务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人员应由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土地测绘或土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2.4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
2.5磋商申请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申请人报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材料
1.磋商申请书(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经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鲜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鲜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鲜公章)。
5.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2.材料递交方式:邮寄或将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bsgdbfjdk@163.com。
四、每家服务单位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报名。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请符合磋商条件的磋商申请人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磋商时间、磋商文件要求: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17室。
3.磋商文件的份数:磋商申请人须在开标现场,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光盘(或U盘)1份。
4.磋商时间:2021年10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将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0楼1010室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21045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