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3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二、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云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低碳中心写字楼A座8楼
成交金额(万元):18.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对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资本金制、工程结算等)、项目财务管理(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交付使用资产、尾工预留工程等情况进行审核,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审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内完成委托内容,提交审计成果资料并完成资料存档。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琳、李云平、刘姣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计算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0.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价:185500.00元;
2.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及得分情况:
(1)云南云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2000.00元,得分:89.48分。
(2)昆明博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5000.00元,得分:83.00分。
(3)云南亚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4500.00元,得分:75.69分。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4.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
联系方式:15087569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系方式:1991275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瞿先生
电 话:1508756950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曾先生、肖女士
电 话:0875-2139966、19912751330
十、附件
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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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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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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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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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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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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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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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2.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8.55万元。
5.最高限价:18.55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送审金额约7235.895万元,供应商需完成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保山发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氟系统中央空调工程及《云南建投保山发展大厦建设项目B栋裙楼一至四层布展消防整改工程》涉及的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计价问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设计服务、施工等全部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主要对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资本金制、工程结算等)、项目财务管理(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交付使用资产、尾工预留工程等情况进行审核,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审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6.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委托内容,提交审计成果资料并完成资料存档。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联合其他一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同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为本次采购涉及项目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编制、拦标价编制、结算编制或审核、决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相关承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3.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原件递交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或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721385932@qq.com),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以上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300.00元/套。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3年03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
1.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1.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1.4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号:28410078801300000242
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代理费事项)。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公告将同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alkalih2o.com/)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3.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
联系方式:15087569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系方式:1991275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瞿先生
电 话:1508756950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曾先生、肖女士
电 话:19912751330、0875-2139966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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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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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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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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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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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
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1508756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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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99127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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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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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决算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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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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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202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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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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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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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送审金额约7235.895万元,供应商需完成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保山发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氟系统中央空调工程及《云南建投保山发展大厦建设项目B栋裙楼一至四层布展消防整改工程》涉及的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计价问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设计服务、施工等全部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主要对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资本金制、工程结算等)、项目财务管理(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交付使用资产、尾工预留工程等情况进行审核,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审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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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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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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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内完成委托内容,提交审计成果资料并完成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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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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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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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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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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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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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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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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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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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采购人同意后,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须回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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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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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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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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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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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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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2.若磋商文件中另有要求的,则还应满足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应满足采购需求,若不满足,其响应文件将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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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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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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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8.55万元。
最高限价:18.55万元。
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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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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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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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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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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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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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文件的签署:
(1)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应签字或盖章,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① 响应文件涉及签字、盖章的地方尽量避免遮盖单价、合价等重要内容,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不清、被签字或盖章遮盖、无法辨认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
② 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或盖章,无需逐页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副本)、电子版统一包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或密封章。
封套上须写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时__分(磋商时间)前不得开启。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①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② 电子版响应文件:数量1套,格式为word或者PDF,媒介为光盘或U盘,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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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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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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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号:28410078801300000242
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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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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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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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章,“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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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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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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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章,“四、响应文件提交,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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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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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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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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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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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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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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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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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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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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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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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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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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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在采购工作结束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全额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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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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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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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视为对磋商文件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3.供应商若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可继续参与投标,否则可放弃投标。
4.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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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您递交响应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单独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授权委托的除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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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质量要求、服务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采购人应承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1项中规定数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6.1 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根据本须知所发出的文件等组成,当所发出的文件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磋商将被拒绝。若所发出的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7.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或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或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或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10.2供应商报价:
10.2.1供应商考虑项目难易程度、复杂程度等综合因素自主报价,采取投标上限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服务费、差旅费、餐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税金和利润等以及其它全部费用。
10.2.2磋商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2.3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报价上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2.4本次招标应按项目类别、类型投标报价。
10.3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0.4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表”要求填写磋商报价组成情况。
10.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6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0.8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1.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2.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3.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3.2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3.3提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款至保证金账户。
13.4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磋商。
13.5对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13.5 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3.6 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未按本章第14.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1供应商应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1项规定的磋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5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原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1供应商在本须知前附表说明的磋商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1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7.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时,应符合本章第7条规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7.3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2.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17.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4条、第15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8.2 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专家库内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2位专家,采购方代表1人,成员人数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18.3 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8.4 磋商程序和方法
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
18.5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
18.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云
电话:0875-8125888
24.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3)质疑对象;
(4)联系电话和地址;
(5)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
2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7.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人响应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四、付款途径及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自2023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甲方委托的所有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六、服务要求
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七、违约条款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市(县、区)财政部门 份。
十二、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具体项目,进行细化。
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序号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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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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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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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总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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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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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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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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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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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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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地点
|
|
|
6
|
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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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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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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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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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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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
目 录
致: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______(项目名称)______(项目编号: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____全权代表____(供应商全称)____参加磋商,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份。
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次采购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同意因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要求不得再参与评审的规定。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 性 别:________ 年 龄:________ 职 务: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编号:JSZC2023-0006)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供应商非联合体磋商书面承诺
(非联合体需写明,联合体不用写)
(注:格式自拟)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 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供应商若认为在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内容已可以体现或证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除提供书面声明外也可在此说明详见响应文件中的哪些部分内容,或在此说明响应文件中哪些部分内容可以体现出来。)
1.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或说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同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为本次采购涉及项目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编制、拦标价编制、结算编制或审核、决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相关承诺)
注: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请单独列出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________(项目编号: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注: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序号
|
项 目
|
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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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磋商总报价(元)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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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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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
|
5
|
服务地点
|
|
|
6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元)
|
|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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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备注
|
|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
|
|
|
……
|
|
|
|
|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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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方仔细研究了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编号:JSZC2023-0006)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________(供应商全称)参加本项目磋商,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据此申请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供应商自愿参加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编号:JSZC2023-0006)的竞争性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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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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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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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表格不够填写,可自行扩展;2、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一栏要注明页码。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注册资金: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
||
公司或所代理的生产或供应商是否通过任何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有请说明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运行良好的年审记录。
|
||
经营范围:
|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1.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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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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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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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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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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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年限
|
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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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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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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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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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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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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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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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或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有幸中标后,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经采购人书面许可。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包含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拟派往本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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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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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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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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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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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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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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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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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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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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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务和已完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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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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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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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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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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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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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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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拟派往本项目造价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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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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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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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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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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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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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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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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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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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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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务和已完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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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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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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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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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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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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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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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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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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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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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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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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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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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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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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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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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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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服务和已完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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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项目投资
金额(万元)
|
服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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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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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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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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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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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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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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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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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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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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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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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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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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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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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须附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内容由供应商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评
(该内容由供应商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内容由供应商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违约责任承诺
(该内容由供应商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项目编号:JSZC2023-0006
2.项目名称: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8.55万元。
5.最高限价:18.55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送审金额约7235.895万元,供应商需完成保山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保山发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氟系统中央空调工程及《云南建投保山发展大厦建设项目B栋裙楼一至四层布展消防整改工程》涉及的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计价问价编制及审核服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设计服务、施工等全部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主要对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资本金制、工程结算等)、项目财务管理(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交付使用资产、尾工预留工程等情况进行审核,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审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6.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委托内容,提交审计成果资料并完成资料存档。
注: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联合其他一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计署、云南省政府、保山市政府及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政府审计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成交供应商按照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完成从审计查证到提交审核报告全过程的审计任务;按照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专业人员的服务。
3.成交供应商参与政府审计的人员,必须从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中选取,各专业拟派负责人必须参与审计组进行现场审计,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审计组人员;若需在拟派人员外增加审计人员的,需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并从本单位正式职工中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中选取。
4.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完成。
5.在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负责人报告。
6.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参与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7.成交供应商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服务合同,在审计期间如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将终止服务合同,并全额扣除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担保金。
8.为保证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中标供应商建立审计成果验收制度,按照验收情况打分给予质量评定。
9.成交供应商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核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终止聘请关系。
10.积极响应政府审计委托服务的相关要求及条件,积极参与政府审计业务拓展及有关课题研究。
(二)服务标准及承诺
1.供应商应就采购内容做出审计实施方案的设计(人员配备、审计程序、具体内容和服务承诺)、技术的保证措施、审计质量的控制。
2.对廉政建设、审计纪律及保密工作做出承诺。
3.对服务要求的有关重要事项做出相应承诺。
4.对接受和执行政府审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及标准做出承诺。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2.拟派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拟派造价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拟派财务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注: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资质人员才能作为相关项目的复核人员。
审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撤走派出人员;所派出人员要服从审计组统一管理、分工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的《审计实施方案》等开展工作,实施审计。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政府审计相关事项的内容和要求。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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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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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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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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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身份证明或独立主体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说明的完整性及有效性。(2)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提供的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保持一致及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授权代理人磋商的审查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且代理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审查是否提供非联合体磋商书面承诺。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审查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2)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 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查询相关网站,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供应商是否提供书面声明。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审查供应商是否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
||||
2.1.2
|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
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
||||
磋商保证金
|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的。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磋商报价
|
(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服务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2)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
|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
|
||||
实质性响应
|
(1)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其他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不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的。(2)服务方案出现严重不满采购,采购内容及要求或不符合实际的。
|
||||
澄清说明
|
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如有澄清事项,磋商小组须对本项目进行审查,若无澄清事项的则认定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
投标人磋商总得分=F1(最终报价)+F2(技术部分)+F3(服务及信誉部分)
其中:F1、F2、F3分别为最终报价、技术部分、服务及信誉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最终报价F1:10分;
商务部分F2:40分;
技术部分F3: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1)
|
最终报价F1评审
(满分10分)
|
最终报价评分计算办法
(满分10分)
|
(1)最终报价评审计算公式:
最终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最终报价)×10
即:F2=[P/(B1,B2,…,Bn)]×10
注:P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评审审查合格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B1,B2,…,Bn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n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的个数。
(2)小微企业报价的确定:
①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
小型、含微型企业报价计算公式:B小=B*(1-10%),该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3
(2)
|
商务部分F2评审
(满分40分)
|
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评审评分
(满分3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点人员组成的相关要求得基本分1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优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点人员组成的相关要求得20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点人员组成的相关要求得0分。
人员配置情况在0~10分之间评分:
第一档次(7~10分):拟派现场的各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均具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第二档次(4~6分):拟派现场的各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且70%以上拟派人员具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验的,相关工作经验较丰富;
第三档次(0~3分):拟派现场的各专业人员配置齐全,且70%以下拟派人员具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验的,无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较少。
|
||
类似项目经验评审评分
(满分10分)
|
2020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经验得2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经验加2分,此项得分最多得10分。
注:①类似项目经验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或审计机关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或决算或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含审计调查)或财务审计等各类审计服务经验;
②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委托合同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注明委托单位查询电话供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如提供的合同未注明工作内容、项目投资、项目类型的需提供说明。
|
||||
2.2.3
(3)
|
技术部分F3评审
(满分50分)
|
审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评审评分
(满分20分)
|
第一档次(16~20分):对本标段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了解掌握全面,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审计事项重点突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
第二档次(11~15分):对本标段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了解全面,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体现审计事项重点,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
第三档次(6~10分):对本标段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了解单一,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审计事项重点不突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可行,有一定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
第四档次(1~5分):对本标段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了解单一,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欠缺,审计事项重点不突出,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有错漏或表述不清的。
未对本标段审计的主要内容或审计事项重点或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或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表述的不得分。
|
||
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评审评分
(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8~10分):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职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具体、可行的;
第二档次(5~7分):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职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一般的;
第三档次(2~4分):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职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
第四档次(0~1分):审计服务中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职业道德及廉政制度、审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控制措施不可行或供应商未提供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的;
供应商未提供审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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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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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次(8~10分):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有较好的服务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具体,项目完成时限优于采购人要求的;
第二档次(5~7分):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有较好的服务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具体,项目完成时限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
第三档次(2~4分):项目在各实施阶段的服务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服务进度计划,但无保证措施、无应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承诺,时限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
第四档次(0~1分):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服务进度计划不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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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承诺评审评分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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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次(8~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标段人员配置、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承诺完善且具体,并具有较强针对性,表述清晰明确的;
第二档次(5~7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标段人员配置、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承诺一般,有针对性,表述清晰的;
第三档次(2~4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标段人员配置、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承诺一般,针对性一般的;
第四档次(0~1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标段人员配置、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承诺较为空洞,无针对性的;或未提供针对本标段人员配置或服务质量或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承诺的。
|
本次采购所采用的磋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以服务及信誉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服务及信誉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磋商小组投票决定,以得票数高的优先。
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1.1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磋商办法前附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磋商保证金、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磋商办法前附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轮磋商报价及详细评审。
2.2.1供应商只有通过实质性评审才能进入第二轮磋商报价及详细评审。
2.2.2第二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磋商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评审,不再参与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符合性评审,不再参与磋商评审。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1.2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3.2.7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3.2.8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取前3名成交人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