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230726-00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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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及腾冲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宁县及腾冲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及腾冲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0807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BSBYZB-2023-021C

2.项目名称:昌宁县及腾冲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5000.00元

6.采购需求:昌宁县及腾冲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本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报名多个标段,报名及投标时注明标段号,不允许不平衡报价发生不平衡报价的所有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负责,具体要求详见下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段号

项目地点

金额(元)

采购服务需求

1标段

昌宁县湾甸乡

61600.00

根据《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工作。

2标段

腾冲市界头镇

51500.00

根据《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工作。

3标段

腾冲市曲石镇、马站乡、固东镇

481900.00

根据《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工程量复核技术服务工作。

7.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8.合同履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复核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申请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每页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磋商申请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00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0807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0807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000.00元二标段¥1000.00元三标段¥2000.00元。

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和平支行

账号:251000040900003118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875-2896665

联系人:李先生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alkalih2o.com)》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A栋1011室

联系方式:0875-2121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隆阳区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联系方式:0875-289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话:0875-212104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赵先生

话:0875-289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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