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19-122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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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永标等三名代表:

提出的关于尽快将因拆迁造成无法耕种土地进行收储问题的建议(79号),已交我研究办理,经实地测量、查询资料、核对规划,澄清了《建议》所提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片区征地情况。河图街道化美社区黄土坡自然村在保山中心城市青阳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该自然村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于20168月启动,涉及土地面积1077.562亩。其中,在城市规划控制线范围内的909.780亩已完成征收并兑付完全部征迁款项,城市规划控制线范围外的167.782亩未征收。未征收土地分为两个地块,均位于青阳片区归汉路以西、昌宁路以东(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该部分土地因青阳片区归汉路道路施工建设等原因,导致机耕道路、灌溉设施等遭到破坏,无法进行作物耕种。而且因黄土坡自然村整体搬迁,该村村民管理不便,导致该片区土地已荒置两年,群众已多次到街道、青阳指挥部、区政府上访要求征收。

(二)核查情况。经我中心核实,在未征收的167.782亩土地中,基本农田占143.82亩,非基本农田耕地占23.962亩,均不符合隆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占67.544亩土地,符合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占100.239亩,不符合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

二、处理措施

1.鉴于未征收的167.782亩土地中有143.82亩属于基本农田,无法报批,无法征收;周边机耕道路、灌溉设施等遭到破坏,无法进行作物耕种;以及黄土坡自然村已整体搬迁,该片区土地已荒置两年的客观情况,拟报请市政府同意对该片区土地进行流转。

2.拟提请市政府明确该片区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出资主体,并由出资人制定临时使用方案加以利用。

3.鉴于未征收的167.782亩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100.239亩不符合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的实际情况,拟提请市政府同意在下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纳入统筹考虑,届时,再完善农用地转用报批及征地手续并纳入政府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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