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19-1107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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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3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张立新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我市传统村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有的放矢,确属必要

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的积极申报,保山共有130个村落列入国家前四批传统村落名录(其中隆阳12个、施甸12个、腾冲86个、龙陵7个、昌宁13个),属于云南省传统村落数量最多的地州之一。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传统村落中央专项保护资金约3亿元,其中,腾冲获得补助资金约1.89亿元。腾冲共有传统村落86个,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保山以腾冲市为代表,传统村落数量和资金争取量均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我们清醒的看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诸如宣传力度不够、基层保护意识淡薄,政策标准和保护规划执行差,传统风貌格局遭遇破坏、周边村域环境保护乏力,传统建筑陈旧破败、传统工匠日益凋零、人文资源与旅游开发融合度不足、开发利用程度很低等一系列问题,利用丰厚的传统村落资源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效果不明显、作用不突出,如人空有一个好身体没有派上大用场。因此,你们提出《关于加强保护我市传统村落的建议》,意义深远,确属必要。

二、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编制了保护规划和保护档案,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市先后聘请国内高水平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102个(腾冲市62个)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和保护档案,并通过省级审查后报国家住建部备案。保护规划的编制参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模式,划分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在充分梳理村落格局、风貌、民俗、环境等特质的基础上,提出了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做到保护好传统文化要素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将传统村落格局、建筑风貌、古建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及新建建筑控制等列为保护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将这些强制性内容写入村规民约,让村民自觉遵守,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原住民的原生动力。

(二)积极争取保护资金扶持,强化保护措施的保障落实。一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已向国家争取到传统村落专项保护资金约3亿元,通过财政一事一议和环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下达,主要用于改善传统村落内道路、给排水、管线入地等基础设施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尽量将传统村落申报为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实施500个,5年共2500个省级示范村,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寨,每个村将给予200万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保山把握机会,全市共争取到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115个,按照每个示范村寨200万元规划建设基金的标准,共争取到省级示范村规划建设基金2.3亿元;按照省市县三级各三分之一的筹措标准,共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7600余万元。其中29个属于传统村落,共争取到5800万元资金注入传统村落加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供水、村内道路、绿化、美化亮化、传统民居及古树名木保护。三是积极争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资金,注入传统村落加强保护。在102个传统村落中,一部分村属于中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核心区,一部分属于中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继“十二五”期间和顺争取到500余万元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资金后,今年又向国家争取到2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金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修缮恢复。四是整合其他资金,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省级已经明确,在下一步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项目安排上向传统村落倾斜,重点解决民居危旧、修缮加固的问题。同时,市委明确每年打造50个、3年共150个美丽宜居乡村,将着力整合项目资源,大力提升传统村落品质。

(三)开展文物普查,实施抢修保护。一是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部门共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567项,其中有321项已公布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项目作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保护。“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多方筹资5600余万元对和顺图书馆、板桥青龙街魁阁、万家祖祠、金鸡村古戏台等21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抢修保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坚持尽量采用原材料、原工艺,确保做得修旧如旧。二是不断加大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起,各级各部门投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经费达1237万元。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100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50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12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四是公布命名了一批市级非遗传习所、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如对隆阳区“永子”(围棋)制作技艺传习所等1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进行命名授牌,将腾冲县南门外文化旅游景区命名为“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保护氛围。一是原保山市规划局与保山新闻网深度合作,开设《传统村落巡礼》专栏,每周向保山新闻网报送一个传统村落进行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已发布全部102期,社会关注度逐渐升高,其中象达镇勐蚌村点击率近万,社会反响热烈。同时在局内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专版进行宣传,传统村落巡礼系列文章被腾冲宣传部、微社区等媒体广泛转载。目前,正与隆阳区文化部门接洽,有望于今年底前结集出版包括腾冲62个传统村落在内的传统村落宣传专辑。二是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荐保山传统村落宣传文章,截至目前,已有腾冲新岐、和睦、中营等多个传统村落在云南日报、云南网等省级媒体进行了专栏报道;同时被省内外相关网站转载,《天雨流芳》《云南规划》等省级学术专刊上均对我市传统村落进行了的专题推介,保山优秀、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逐步被外界知晓。三是组织专业队伍到乡镇村组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专题规划宣贯,让传统村落里居住的村民意识到传统村落的价值、感受到传统村落的山水田园在当前我们这个工业时代的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等,重塑村民对传统村落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认同感,强化乡镇、村组干部和原住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基层和原住民保护传统村落的核心力。四是优秀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腾冲市完成和顺镇水碓社区、固东镇江东社区银杏村、中和镇新歧村3个村落在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工作,为全国最多,进一步对外宣传腾冲市的传统村落以及农耕文明,展示优秀传统村落风貌,提高村落知名度、扩大村落影响、推动村落保护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五)积极探索开发利用途径,反哺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的核心在于保护,重点要通过探索合理的开发利用途径发挥自身造血功能,发挥其经济价值让村民收益的同时反哺传统村落保护。一是以腾冲为典型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已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保护经验,可供其他县区学习借鉴和参考。腾冲在诸如江东银杏村、马站和睦村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通过精准产业定位,实现了使传统村落居民从一产到二、三产自然转化,离土不离乡、农民变市民的就地城镇化;腾冲的许多传统村落村民具有很强的传统文化认同感,自身保护意识很强,传统村落保护前景较好。

(六)注重传统工匠的培育,传承传统工艺。一是以腾冲市为代表的县区注重培育传统工匠,如成立了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腾冲越州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开展文化抢修和传统建筑营建,将传统建筑工业进行活态传承。二是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训力度,提升传承人政策法规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等综合素质。三是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宣传展示力度。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举办“民族民间工艺产品展评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艺展示、展演活动”、“非遗进校园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和展演活动。四是积极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搬上舞台,创作文艺精品,将腾冲皮影戏、佤族清戏等搬上舞台,让更多的人对这些濒危剧种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依托国家政策导向,开展地方立法保护。201662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传统村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保政办电〔201641号)后,市人民政府于2017220日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9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强调了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具体办法措施。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按照中央关于下一步设区市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享有立法权的政策,借鉴历史文化名村立法保护的成功途径,着手谋划传统村落立法保护工作。二是结合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将保护具体办法和措施写进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传统村落原住民自己保护的作用。三是建立市、县两级传统村落命名制度,按照国家传统村落保护模式,将未能申报为国家(省)传统村落而又深具传统村落特点的村庄进行登记和命名,从市、县两级加以保护。四是以被公布为国家(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为重点,分批分期向国家和省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村,提高保护级别。五是依据法律规定,严格规划管理,禁止不符合规划的任何建设行为,着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各类宣传标识,保护传统村落生态和人文环境,逐步恢复原有水井、沟渠等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各类历史建筑,通过管线入地等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确保传统村落依法依规得到保护传承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传统村落保护社会共识。加强对传统村落内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保护的宣传。一是进一步积极寻求与更高的媒体平台合作推介宣传传统村落,让市外、省外更多、更宽、更广的范围知晓、了解、钟爱保山丰厚优美的传统村落。二是积极申报优秀传统村落进入国家首批100个优秀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宣传推介保山传统村落,目前在云南省申报国家的20个村落中保山5个为全省之冠,其中腾冲水碓、银杏、新岐3个已完成数字博物馆建馆。三是积极向省级报送优秀传统村落宣传图文,争取将更多的传统村落在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宣传平台上予以宣传。四是在本市媒体上扩大宣传面,结合到乡镇村组开展政策宣传,营造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氛围。

(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产业,做到活态传承与保护利用有机结合。将深具文化内涵、地域特色、民族风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主要产业之一凸显出来,通过梳理、整理,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的产业链,让村民从事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可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进行。如腾冲界头镇古法手工造纸、固东镇和平村、顺利村一带的皮影戏等,通过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发展主导产业,达到即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有各自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并将非物质文化利用与宗祠、寺观等公共性传统建筑修复利用有机结合。同时,注重保护和培育传统工匠,跳出传统建筑保护的传统固定思维,变机械的保护传统建筑为保护传统工匠的传统手艺,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式保留下来,确保传统村落内各类建设行为均能通过传统工艺加以修复和传承,并将其传统工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四)理顺机制各负其责,重塑村民对传统村落文化的认同感,强化保护的内生动力。一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民居保护的资金扶持力度,在减轻产权人保护压力的同时,让其吃到甜头又看到希望。二是传统村落保护责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一级和村“三委”的保护主体责任。乡镇以下是传统村落开发利用的直接受益人,将传统村落“保护”的重心下移,让村落所在地乡镇和每天生活在传统村落里的村“三委”切实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坚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县以上政府管理上的“山高水远”。三是重塑村民对传统村落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认同感,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亮点示范等让村民吃到甜头并看到希望,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四是深入挖掘整理古村落历史文化,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结合村史馆建设,鼓励编撰出版传统村落村志、倡导编写族谱,设置宣传专栏,宣传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适时邀请作家采访,撰写出版古村落专著或画册、电影专题片;在民居修缮中,鼓励利用石刻、木刻等形式,制作碑刻、对联、匾题、诗文等,彰显地方特色文化。

(五)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方式加强保护。一是打造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打造试点的方式,让其他传统村落看到传统村落保护的价值和效益所在,变政府部门被动保护为村民自愿保护,从面上带动保护工作。二是传统村落开发利用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保打造一个就“激活”一个。三是探索政府补助、个人投入和引进资本的方式,加强传统民居的风貌修缮和功能改造。在遵守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开展民居修缮和功能改造,通过政府出方案,户主严格按照修缮方案进行修缮改造,由政府验收后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吸引企业投入资金开展修缮,借鉴“51+49”模式开展融资和分红。

(六)贯彻城市总规定位,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201810月,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明确腾冲是保山市域中心城市之一;1987年省人民政府将腾冲公布为省级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机组成部分。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守住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红线,是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神圣职责,我们将与县级联合共进,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强化对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保护好传统村落周边山水环境、内部风貌格局、内涵人文风物,将先人创造的传统村落瑰宝一代代保护传承下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配合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力度,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关心下,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工作将迈上崭新的台阶。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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