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19-1107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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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5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贵党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51号提案《关于研究解决部分楼盘办理产权证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针对部分居住小区(楼盘)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前谋划,主动介入,采取召集开发企业座谈、与相关部门对接核实、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梳理出38个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57个居住小区(楼盘)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主要原因一是规划未验收,工程已实施完毕,但因建设单位或购房业主违规建设导致未通过规划验收,或因拆迁工作未完成、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工程未全部实施完毕,未能通过验收。二是土地处于抵押状态或被查封,项目土地被建设单位抵押融资尚未偿还贷款,未注销抵押登记以及被法院查封。三是消防、人防未验收,登记要件资料不齐。四是容积率调整手续未完善,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减少、规划方案优化调整、施工图深化、计算错误、测量误差、部分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等原因导致容积率发生变化,需要完善相关手续。五是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完善,企业取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而规划建设方案批准为住宅兼容商业或商业兼容住宅,需要完善土地用途,开发企业未进行完善。六是项目建设超出土地证界线范围,项目区内有少部分土地还未取得,开发企业需要进行完善。七是开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欠税、欠人防异地建设费、挪用购房业主契税、电梯等附属工程无法建设完成、部分不动产被法院保全或查封等。

二、工作进展

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着重研究了保山中心城区居住小区未办理产权登记相关问题,原则同意原市规划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区居住小区未办理产权登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同时,成立了由市长杨军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何伟任副组长,隆阳区人民政府,市级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质监、人防、税务、消防、电力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强化担当和联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居住小区未办理产权登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不动产权证”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开展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要件延伸审查、协调督促和数据整合等工作,同时商有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消防、人防、竣工备案等手续的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登记的57个小区(楼盘)中,已完成规划验收46个,其中正在办理产权登记27个:9个项目待消防验收完毕,由开发企业提出登记申请后即可正常办理产权登记;3个项目已具备登记条件,但经多次催促,开发企业仍未提出登记申请;7个项目因土地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进行登记。未完成规划验收11个,其中未完成项目建设8个,因资金链断裂、开发企业失联等无法推进工作的项目2个,项目区内拆迁未完成项目1个。(详见附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57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楼盘)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部分楼盘因资金链断裂、拆迁未完成、土地抵押等原因不能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基德尚都”建设项目。该项目共293户,因涉及重复销售、资金链断裂、债务纠纷等原因,同时无法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取得联系,规划验收及相关工作难于推进。

(二)“志和•天盛”建设项目。该项目共257户,因8户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商业广场无法按照市规委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完毕(尚有3500平方米无法建设)。截止目前,与征迁户签订协议6户,未签2户。

(三)“五洲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共2674户,根据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公司与香港五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大理五洲国际商贸城签订的《保山五洲国际广场投资协议书》及批准规划方案,须实施传媒大厦南侧中心公园,市人民政府要求中心公园必须建设地下停车场,而公司只能按照原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导致项目中心公园未实施。

(四)项目土地处于抵押状态。7个项目土地处于抵押状态的,需要注销土地抵押登记后方能办理。

(五)登记要件资料不齐。12个项目规划已完成验收,消防、人防、档案等未完成验收,未完成竣工备案,登记要件资料不齐,暂不具备登记条件。

、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57个历史遗留小区办证进度

1.“志和•天盛”建设项目。由隆阳区人民政府对8户拆迁户房屋实施拆迁,拆迁完毕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已建成主体建筑进行规划核实,给予购房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完毕后,对项目进行竣工规划验收。

2.“五洲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计划按照该公司提出的以保山五洲国际广场商铺作为担保抵押,融资实施中心公园建设,由住建部门先期取消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用以保证协议书中约定的合作承诺。担保抵押相关手续办理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先行进行规划验收后办理产权登记。

3.“基德尚都”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重复销售、资金链断裂、债务纠纷等问题,且无法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取得联系,规划验收及相关工作难于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报请市政府安排公安部门,配合查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4.规划已验收但未完成竣工备案的项目。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第64期)要求,住建、消防、人防、税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开发企业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完成消防、人防验收和竣工备案,尽快注销抵押登记、完善相应税费,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件资料需求。

上述措施已于20195月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报告进行了批示。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尽快注销抵押登记、完善用地手续、提前做好数据整合入库、尽快完善消防等验收工作、及时提出登记申请等,确保权利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楼盘管理,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

由住建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快网签备案全覆盖及全国联网工作进度,实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全覆盖、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全覆盖、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实现全流程联网规范,并提供网络窗口查询功能。同时,加大对合同违约纠纷问题的集中排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力度,畅通线索举报受理渠道,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已发现经核实企业的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监督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对开发企业存在利用利民惠民政策谋取私利、因正常的合同变更违规收费(更名费)、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违法行为的,将根据违法、违规程度采取督促整改、约谈、移交有关部门等措施维护权利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企业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引导并帮助群众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三)严格交房管理,杜绝未竣工房屋交付使用

根据国家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地产企业应当对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住建部门将严格管控项目建设质量,未经质量验收合格的房屋一律禁止交付使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力度,凡是发现有企业私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上市交易,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责任,令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吊销从业执照。

(四)加强新建楼盘的监管

为杜绝新的问题转化为“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办证,侵害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新建楼盘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住建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管,从供地、规划审批、预售许可、消防建设到规划、质量验收、竣工备案、不动产权登记,主动服务,严格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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