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19-1107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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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杨春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大城市住房建设管理执法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多年来保山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居住小区因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原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保山中心城区57个居住小区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事宜进行集中摸排,办不了产权登记的主要原因为:涉及容积率变化,土地用途变更,欠税,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人防消防未验收,存在违法建设导致项目未规划验收等等。针对存在问题相应提出处理意见,201812月,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对《保山市规划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区居住小区未办理产权登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保山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第64期),同意原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处理意见。目前工作进展为:57个小区已规划验收项目46个,未规划验收11(正在实施建设6个,待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程序正常给予验收;另5个因涉及违建、资金链断裂、未实施完毕等原因未验收),办理产权登记27个,其余的正稳步推进。为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下一步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

一、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在土地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使用土地,严禁超占和违规使用土地。对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二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修改工作,高质量编制各层级规划,加强控规和各专项规划相互衔接,构建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规划体系,做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将容积率等城市设计相关指标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加以管控。

三是在规划方案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位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审核规划方案,细化、规范规划方案审批的标准,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根据云南省规划改革相关要求,细化“建设项目审批要点”,确保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规划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许可的情况发生。

四是在规划监管及验收核实过程中,严格按照省规委会印发《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云规委办〔201714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核实,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放验线,施工现场跟踪管理,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等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规设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对超出核准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法建设单位立案查处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公示。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记录整个执法办案全过程。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网签备案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快网签备案全覆盖及全国联网工作进度,实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全覆盖、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全覆盖、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实现全流程联网规范,并提供网络窗口查询功能。

二是加大对合同违约纠纷问题的集中排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力度,畅通线索举报受理渠道,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已发现经核实的企业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监督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对企业涉及的违法行为,引导并帮助群众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三、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违规交房的查处力度

一是严格交房管理,杜绝未竣工房屋交付使用。根据国家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地产企业应当对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二是严格管控项目建设质量,未经质量验收合格的房屋一律禁止交付使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力度,凡是发现有企业私自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上市交易,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责任,令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吊销从业执照。

四、强化小区物业管理

目前,国家和省已待出台相关的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办法,对于乱收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实行企业诚信联合管理机制。联合多部门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保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政府社会治理主体责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基层自治组织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减少乱收费现象发生机会

三是研究制定市级层面的政策措施。待《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和《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办法》正式出台后及时修订出台最新《保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当前物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以进一步的完善和解决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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