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19-1107015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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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四届三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王银龙、赵燕蓉委员: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第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保山中心城市燃气管道路由审批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结合我局的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问题,建议十分及时必要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保山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要立足于“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准确定位。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160平方公里,保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局部地区用气难问题确实存在,城市要建设要发展,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保山中心城市燃气管道路由审批的建议》的建议确属必要,非常感谢您们对此问题的关注。

二、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规划统筹

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天然气建设,一是保山2007年至2018年保山先后组织《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二次城市规划编制修改工作,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45平方公里增至60平方公里,规划中燃气工程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专章统筹考虑,同时为细化总体规划要求,把握“桥头堡”战略机遇,落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三个发展指引”,借助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契机,2015年,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保山市域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对保山气源、输配系统及站场、管线工程及辅助工程进行规划,大力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二是为落实中共云南省委文件云发20181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意见》“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道路,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洁净燃烧”要求,2018年初保山市人民政府组织《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编制工作,201810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准,至规划期末保山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在160平方公里以内,城镇化率80%以上,总规重新梳理燃气工程规划系统,确定天然气为中心城区主要气源,气源来自中缅油气管道,提出近期管道气化率为60%,远期管道气化率达90%,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压一级系统,中压管道压力0.4MPa,中压干管成环状布局等要求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规划设计的依据。三是为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重复投资等问题,规范市政管线敷设和运管机制,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和动态监管,2013年以来,保山市先行先试,统筹考虑地下管线布置,编制《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将强弱电、给水、中水、燃气、污水、通信、广电等管线纳入管廊内,近期依托拱北路、保岫东路、沙丙路、景区大道、腾冲路等主干道与已建中压天然气网有效衔接,形成干路环网,统筹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65月,保山市成为全国15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项目审批

一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保政发〔2014194号中要求“各管线单位的各种线缆一律统一有偿进入市政地下管廊和缆线沟,严禁自行开挖埋设管网或建设各种架空线缆。已建、在建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安排了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审批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对已实施综合管廊,且管廊中安排了天燃气管位的,按照规划统一入廊;在新建、改扩建道路项目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把审批关,规划方案中预留天燃管道位置,防止道路二次开挖。二是市住建局为城镇燃气的主管单位,为避免燃气企业无序建设管道资源,同一片区不同燃气企业交叉供气、市场管理不规范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要求保山中心城区的工业、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和商业等领域配套建设燃气管网设施及管线路由市住建局统筹后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统筹情况,精减审批程序,为天然气清洁能源的利用开辟绿色通道,对不具备入廊的路段路由,按照燃气一张网供气要求,按照谁受益、谁开挖、谁恢复、谁确保安全、谁保障交通为原则,允许在特定时间对部分路段进行挖掘和恢复,满足供气需求,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基础设施在建设时同步入地、入廊。三是为保障工贸园区园中园保山隆基6GW等重点项目用气,在市政道路管廊建设还不具备入廊条件,提出临时敷设管道及LNG撬装站方案保障供气需求。

四、围绕职能,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强化部门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协调住建部门开展《保山中心城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在详实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做到近期规划可操作、远期规划有指导,从根本上解决保山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问题,并充分征询广大公众及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规划批准后积极配合城市建设部门做好保山城市道路、燃气管网设置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相信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关心下,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定能彻底解决天然气路由审批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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