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8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文号 | 保自规发〔2023〕144号 | 浏览量 |
A
公开
杨茂鱼、罗英华、董立权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青华海4A级旅游景区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议(第0502014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建设方面的拟办意见
在已经审批的《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对中心城区的路网进行了规划布局,目前结合正在编制的《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山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对青华海片区的道路网做了优化提升,为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道路建设提供了上位依据。同时我局积极服务市政道路规划方案审批服务,象山路(永昌路-腾冲路)、昌宁路(拱北-工贸园区)已通过我局规划方案审查,项目实施的规划条件已具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市政道路,由市住建部门分期纳入建设。
二、关于东湖南侧土地不纳入统一出让的意见
经核实,东湖南侧象山路以南、保岫路以北、东河以东、昌宁路以西区域内,按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共有五宗地,总面积693.502亩,规划用途均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以上五宗地已报批面积683.182亩,未报批面积10.32亩;绝大部分土地已办理了土地征收手续(未征迁房屋3户),已基本具备公开出让条件。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停止建设的原风情商业街项目选址用地位于以上五宗规划用地范围内。
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片区土地整体出让困难,为盘活存量土地,在符合上位规划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建议将该片区土地按南北方向适当分割后出让,可满足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前期建设的风情商业街项目,前期投入的3752万元(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纳入土地收储成本,土地出让后清算给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关于组织实施青华海4A级旅游景区旅游配套服务中心项目的意见
青华海片区是保山中心城市的核心片区,我们已经完成《中心城市青华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中明确了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上位依据。因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原青华海游客服务中心被拆除,下一步片区开发中逐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功能,我局将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和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丽 0875-222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