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72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一是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修订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机关政策解读 “三同步”制度》《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14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确保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一是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制定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通过门户网站平台上及时发布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工作、制度及财务、人事等信息。二是继续抓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管理工作。确保专人分管、专人接听,2019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8件,全部正常答复,热线的接通率和答复率均为100%。三是努力打造城市窗口。深抓规划展览馆运营管理,宣传我市城市发展的良好形象,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全年接待国内外访客3048批次18000余人。
(四)组织培训,提升素质。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测绘系统等专题培训,参加重大项目投资领域公开、阳光政府热线培训、保密工作专题培训等一系列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相关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五)拓宽渠道,解读政策。积极通过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媒介及现场公示栏的拓宽公开渠道。 开展政策解读5次。其中新闻发布会解读2次;媒体采访解读2次,撰文解读1次,为保山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以网站、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回复群众提问38件,信访回复率100%。
(六)聚焦重点,集中展示。推进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重新修编完善了公开目录,设立国土空间规划、行政管理与监督两个根目录,下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子目录,公布经批准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公开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城乡建设、矿业、生态修复、地灾防范等各类专项规划编制、修改情况;公开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矿业权、压覆矿产、用地预审、“一书三证”许可等15项行政许可的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批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许可收费等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审批要件清单;本部门权责范围内依法开展的不动产登记、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等6项行政确认事项;土地使用权延期监督检查、全国地图监督检查等29项行政检查结果;耕地开垦费征收、土地闲置费征收、土地复垦费征收等8项行政征收结果等行政管理实施情况。公开本部门权责范围内92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违规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时限、救济方式等信息。全年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03条。
(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积极开展审批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确定了政务服务事项。二是提升审批效能。严格执行集中审批模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精简审批环节、流程,大幅限度清理并精简证照,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在线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整合项目审批流程,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整合优化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办理流程,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梳理公布本部门涉及的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张清单”,共梳理确定了18项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结合部门实际,拟定本部门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初稿,围绕缩短审批时限的目标,按照“四个统一”任务要求,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做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清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完善服务”;核实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享目录清单,按照应报尽报、不留死角的原则,共梳理上报事项为23项,全面补充和完善本部门的共享需求。及时对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成立工审改革综合窗口,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有序开展。2019年共依法受理、移交、办理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件办结128件,受理并办理规划管理服务事项2849件,规划咨询3059件。
(十)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全年组织主办答复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协办31件,续办续复3件,全部获得满意答复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开 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行政法规、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0 | 1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2849 | ||
行政处罚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2 | 0 | 16 |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2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62.15 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尚不够严谨规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仍不完善,严谨程度不够,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不高。二是针对政务公开新问题的标准不统一。上位法规以原则性规定为主,针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标准,没有相应的具体细则,且各类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也不统一,对公开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任务繁重。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与城市发展、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矛盾也较为突出,本身信访咨询量巨大。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理解,与主管部门执行的法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由此引发的复议或诉讼风险较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集中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尽快提升处理应对新问题、新矛盾的能力。二是集中力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同省级主管本门和本级法制部门对接,细化各类规划方面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内容、形式和深度等,结合实际尽快确定一套具有完善法律依据,且内容相对具体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同时,积极申请法律顾问团队支持,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