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19-1212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市人民政府:
按照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保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逐项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及时完善基础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公开最新三定方案、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科室职责、人事任免、财务信息、监督举报渠道等基础信息。快速完成原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部门网页和公开目录的整合更名工作,确保各类历史信息不丢失、新增信息按时更新公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和保密管理,公开内容均按相关要求严格审查审批。
(二)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主要领导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政策解读1次。依托部门网站、办证大厅、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全方位宣传保山大城市建设蓝图和成效,2019年共接待参观批次2000余批,参观人员18000余人次。开展和参加“三城建设”“全国减灾日”“全国土地日”等宣传展示工作5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新闻发言人。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热点问题,班子成员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接受媒体采访3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答复网上留言17条,答复人民网留言4条,答复12345政府热线咨询9条。
(四)公开部署执行情况。通过网站、专报等形式,定期报送和公开“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中心城市老城区、青华海、青阳、工贸园区4个片区和6个城市组团控规编制,综合交通、商品市场等10个专项规划编制,青华海、保岫路等4个片区城市设计编制,传统村落报批,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等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重大部署情况,确保公众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的知情权。
(五)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继续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本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的5 件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定为A类,除2件涉及敏感信息不公开,其余全部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继续严格执行“双公开”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定期汇总公开行政执法立案情况、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接收全程监督,以公开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
(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涉及的“一书三证”、验收核实、征地信息、不动产信息、土地交易信息等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制定专门细则,依法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一书三证”信息207条、征地信息324条、验收核实信息72条,有效规范行政权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目录规范度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因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应的公开目录,市局依据《条例》和职能职责,探索建立新部门公开目录,规范程度有待上级标准出台后,进一步提升。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风险增大。自然资源和规划与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矛盾也较为突出,本身信访咨询量巨大。当前,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对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理解,与主管部门执行的法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市局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面对较多矛盾,面对较大的复议或诉讼风险。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指引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上下对接。力争由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城乡规划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内容、保密内容、信访内容等的细化分类标准,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