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23122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矿产资源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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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腾冲市团田乡龙抱树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保矿业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云南省腾冲市团田乡龙抱树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9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

交易场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腾冲市团田乡龙抱树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

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

地理位置:保山市腾冲市团田乡

面积:0.1657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1

2735091.31

33463714.41

2

2735077.32

33463916.41

3

2735025.32

33464220.41

4

2734693.32

33464324.41

5

2734601.31

33464261.41

6

2734676.31

33463946.45

7

2734865.31

33463914.42

8

0

0

资源储量:截至2023年1月31日,拟设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量67.60万立方米(189.28万吨),其中:保有控制的资源量65.68万立方米(183.90万吨),边坡压覆推断的资源量1.92万立方米(5.38万吨)。

开采标高:1605米至15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可采资源量64.36万立方米(180.22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履行土地复垦与恢复治理义务。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244.93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16:00止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期间到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领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17:30止。

申请报名方式: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竞买申请书;(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四)采矿权竞买承诺书;(五)“信用中国”联合奖惩失信奖惩对象查询信息截图;(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三)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有效报价。

(四)在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本次挂牌出让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竞得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0875-222025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报名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490000.00)

(二)增价幅度为2万元或高于2万元/次。

(三)竞得人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无偿收回采矿权,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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