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4_A/2015-091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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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有力

今年以来,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通过积极汇报争取,在省厅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全年全市共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52宗869.85公顷,供应土地999.47公顷,有效保障了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深化改革,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定不移推动城镇上山。二是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就推进试点工作涉及的用地问题,提出了用地指标倾斜、探索建立进镇农民原有宅基地退出机制、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多渠道保障试点项目用地等8项措施,保障我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扎实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改革提供保障。四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成立了保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编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地税局、法制办9个部门组成。五是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研究。

(三)强化责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绩效考核及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二是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并对土地违法违规责任人实施问责,有效遏制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三是将坝子优质耕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予以保护,1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现有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4.9%。四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非农建设占用坝区耕地的用地者,除按“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的要求完成占补平衡任务或缴纳耕地开垦费外,还需按规定缴纳耕地质量补偿费。通过努力,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得到全面落实。

(四)以建设促保护,服务“三农”力度不断加大

始终把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国土部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重要抓手和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来抓,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兴地睦边”、占补平衡项目等重大工程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中低产田地进行了“山、水、田、路、林、村”综合整治,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生态综合效益。

(五)严格管理,矿产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和规范,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日益增强。一是地质找矿战略行动取得新突破。二是大力推进石产业发展。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四是全力做好矿山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六)以人为本,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大效果好

一是认真开展汛前排查,及时编制年度灾害防灾减灾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三是加大投资力度,抓实分类治理。

(七)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落实责任,积极推动联合执法。认真落实《保山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规定》,加强与发改、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联动,切实强化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协调机制。三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国土部门“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

2014年,按照厅党组安排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受教育,作风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群众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国土资源工作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编办发〔2011〕157号)精神,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职责: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利用科、地籍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支队、测绘管理科、土地开发整理科等12个科室,核定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暂定编制数15人;工勤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35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决算总收入267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84万元,占总收入的24%;其他收入441.55万元,占总收入的16%;年初结转和结余1584.23,占总收入的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51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46.43万元,占总支出的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0.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商品和服务支出34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其他资本性支出109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4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1.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4%。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商贸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4.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7.8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9.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36806比上年支出249550.95元少112744.95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052.50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3501.55元;

因国出国(境)费用今年无发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今年我单位购买办公楼支出1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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