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4_A/2018-091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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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和保山工贸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中心始终把优化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自身职责和使命,推出了更加简便优化的系列服务。设置重点项目登记高速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切实便民利民,中心主动和住建部门沟通,将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优化,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运行机制,实现了交易和登记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即可完成。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办证大厅共颁发了不动产权证857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521份;中心档案室共受理了查封登记122件,解封登记79件,房产、土地抵押注销2860件,窗口日常查询43895件,区、市委组织部查询6721人次,公检法查询1514人次,律师、各企事业单位查询215件。中心于2017年7月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已完成数据整合56317个不动产单元,2017年 10月30日通过省厅验收并汇交到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

开展多种形式的不动产宣传工作,方便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了解。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宣传工作,中心印刷《不动产知识问答》2万册、《办证指南》14.4万张,同时中心设置宣传栏、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借助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其中电视媒体宣传4次,报刊宣传10次,微信公众平台宣传5期,其中微信累计阅读量达到了6.7千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我中心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4号)要求,把百佳窗口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规范完善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2017年11月在市局指导下中心申报了“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以全省评分前列的名次上报国土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6,312,83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2,836.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5,953,496.43元,增长1,656.79%,主要原因为:我中心是2016年由原国土资源事务所组建新成立的单位,2017年新增4,906,000.00元的项目收入,370,000.00元非税返还收入,人员增加4名,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5,486,878.04元。其中:基本支出2,486,878.04元,占总支出的45.32%;项目支出3,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4.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27,538.47元,增长1,426.9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元,人员增加,上划车辆5辆,人员经费增加611,407.44元,比上年增加185.85%,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16,131.03元,比上年增加4992.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6,878.0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127,538.47元,增长592.0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611,407.44元,比上年增加185.85%,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16,131.03元,比上年增加4992.20%。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81%,人均67,169.7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19% ,人均110,464.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0.00元,增长834.86%,主要原因:保财建(2017)92号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3000000元,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经济分类科目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6,83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32%。与上年对比增加4,047,496.43元,增长1,126.37%,主要原因:

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0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00元;

2.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597,696.43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696.43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88,545.00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545.00元。

4.独生子女奖励金减少30.00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元;

5.办公设备支出增加61,285.00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7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727.00元,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88,1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1%。主要用于:

“2200150事业运行”1,288,109.00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000,000.00元,用于单位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经济分类科目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8,500.00元,支出决算为6,732.92元,完成预算的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97.92元,完成预算的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5.00元,完成预算的0.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150,000.00元,决算支出5,397.92元,减少144602.08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努力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实现厉行节约的目标;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8,500.00元,决算支出1,335.00元,减少167,165.00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从严掌握接待标准,对不符合要求和开支标准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72.92元,增长6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97.9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5.00元,下降67.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支出5,397.92元,比2016年支出增加5,397.92元。增加原因是:我中心2017年由原国土资源事务所上划5辆公务用车,但无公车编制,中心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努力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实现厉行节约的目标;

(2)公务接待费2017年支出1,335.00元,比2016年支出减2,757.00元。减少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从严掌握接待标准,对不符合要求和开支标准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7.92元,占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1,335.00元,占1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7.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97.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权籍调查、公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其他不动产登记中心考察学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2批次及15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于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19,552,873.91元,其中,流动资产8,412,653.99元,固定资产11,140,21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70,809.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30,589.62元,固定资产增加11,140,21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

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45.74平方米,账面原值8,603,109.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849.9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9552873.91

8412653.99

8603109.38

750795.54

178631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0,591.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4,596.50元,工程采购支出72,995.00元,服务采购支出203,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数据服务等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7,208.00元、其他资金313,383.5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591.50元 。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4,596.50元、工程采购支出72,995.00元、服务采购支出203,000.00元。采购次数17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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