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05_Z/2017-021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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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勘查、整治及测绘工作的市政府管理的工作部门。其职能职责:土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矿产资源管理;国土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测绘行政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管理;宣传推广土地矿产科学技术,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也承担相应的职能。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局隶属于腾冲市国土资源局,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较大不动产权属争议和监督指导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用地政策,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一是降低用地成本。二是全力支持扶贫攻坚。三是提升服务效能。
2.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创新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3.加强规划管控,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一是切实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二是加强土地计划管理和报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四是推进矿业优化升级。
4.科学施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一是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二是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四是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5.切实履职,维护群众资源权益。一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二是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6.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国土。一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国土建设责任机制,及时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二是规范信访工作。重视源头预防,用法治方法化解信访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坚持厉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部门履行职责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需的重点支出;盘活财政存量,真正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本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提高预算透明度,硬化约束预算。
(二)基本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方法
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本市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进行本部门预算编制。
(四)总体思路
1.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部门中长期财政规划。认真测算本部门各项收支,收入的预算不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支出的预算不随意增或虚列支出。
2.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3.完善基础信息,准确编报基本支出。加强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核实,避免因信息漏报、误报对预算编制造成不利影响。
4.规范项目支出,推动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坚持突出重点,保障部门履行职责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需的,并符合公共财政支持且绩效较好的项目。
5.加强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国土资源局,为财政全额供养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实有人数80人,财政全供养8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96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33.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74万元(本级财力1033.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017年预算总支出696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14万元,占总支出的17.82%,项目支出5725.63万元,占总支出的82.1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款”支出121.75万元,主要反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01款”支出1119.39万元,主要反映的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08款”支出2.36万元,“21211款”支出54.41万元,“21212款”支出2318.99万元,“22001款”支出3349.87万元,主要反映的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1.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5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35%;遗属补助及临时人员养老保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5%。与上年对比增加166.7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5725.63元。如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整治项目、不动产登记工作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96.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等专项经费的相应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9.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6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1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14.1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6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从原来的15辆减少至2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的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调研等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